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死亡賠償金是指被侵權人因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而死亡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侵權人應當支付給被侵權人近親屬的金錢賠償。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死亡賠償金如何算?賠償金應該歸誰死亡賠償金應當歸誰分為三種情況:死亡賠償金作為遺產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的歸死者的繼承人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死亡賠償金不作為遺產的歸死者的近親屬;死亡賠償金屬于保險賠償?shù)乃劳鲑r償金是給誰的 ,有受益人的歸受益人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沒有受益人的歸被保險人的繼承人。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死亡賠償金歸誰所有。《繼承法》第三條規(guī)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死亡賠償金在受害人死亡時尚未由其所有,所以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
《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所以死亡賠償金請求權的主體是死者近親屬。由于侵權責任法中的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其中包含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了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故分割時應考慮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密程度、是否需要死者扶養(yǎng)等因素
如果是作為死者近親屬的財產支付給近親屬,這筆“死亡賠償金”在依法分割之前,是屬于死者近親屬共同共有的財產,在死者近親屬中分割。近親屬的范圍可能比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要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條,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如果是作為“遺產”來分割,在死者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就應按照“法定繼承”對這筆“死亡賠償金”進行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父母、死者子女)中,所有繼承人平均獲取這筆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如果第一順序中沒有繼承人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了,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死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等)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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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把死亡賠償金打給誰死者生前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律依據(jù)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待遇。
死亡賠償金應支付給誰?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死者的遺產,是目前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我國司法實踐中頗有爭議的問題。在立法上,除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了《保險法》第64條明確規(guī)定被保險人死亡后,在沒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現(xiàn)法定情形時,保險賠償金為遺產。此外,我國很多法律、法規(guī)雖然也都規(guī)定了死亡賠償金,但這些規(guī)定對賠償金的性質及歸屬并沒有明確。依據(jù)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死亡賠償金是給誰的 他合法財產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guī)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guī)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fā)包單位或者接續(xù)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從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規(guī)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的賠償,也就是說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亡者本人的賠償,因此,該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死亡賠償金的目的是對死者近親屬由于失去親人而產生的精神損害的補償,并不包括對其他損害的賠償。死亡賠償金屬于精神撫慰這一結論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不同司法解釋中得到了確認 !b*v~b4a葵花法律論壇死亡賠償金雖然不能繼承,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原則上可參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但在具體實踐中應根據(jù)不同情況,考慮勞動能力、生活收入水平、照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對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如果死者死亡后,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對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父母、配偶),有權利人決定要求分割的,應根據(jù)權利人有無勞動能力、有無其他生活收入等情況,本著照顧老弱病殘的原則,可按《繼承法》的規(guī)定進行分割。如果死者有子女,對于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經成家且單獨生活,因死亡賠償金具有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金性質,無論是成年子女,還是未成年子女,其親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應當進行撫慰,但總的分割比例不能超過《繼承法》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