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責任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的主次最終要體現(xiàn)在一個具體的比搜索例上才有意義。一般而言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發(fā)生在多方當事人共同的違法行為引起的交通事故中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由于雙方都存在有過錯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但雙方的過錯對造成事故發(fā)生的作用有大小之分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其中過錯大承擔的相對較重的責任,即主要責任,過錯小承擔的相對較輕的責任,即次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guī),2004年公安部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比例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來分析,一般主要責任需要承擔60%-100%的責任,次要責任需要承擔10%-40的責任
交通事故中主次責比例如何劃分在現(xiàn)在生活中隨著越來越多的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關于交通責任的劃分議論紛紛,各有說法。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發(fā)生后,是由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勘察,對雙方有關人員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從而確定雙方責任。現(xiàn)在通說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就主要體現(xiàn)在具體的責任比例的認定上,從而確定后續(xù)賠償責任,否則一旦雙方對責任的不同理解,會導致責任劃分不清,賠償失衡顯失公平,遲遲得不到解決,影響行政效率。
我國現(xiàn)行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方面將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作用,另一方面將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同時作為主次要責任劃分的標準,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但是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具體的責任比例卻留有余白,在事故中主要責任是承擔80%還是90%的責任,也可能是其他的比例,法律并沒有對此做出一個明確的規(guī)定。根據(jù)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不同分為全部責任,其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大小為100%;主要責任,其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大小為60-90%、同等責任,其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大小為50%、次要責任和無責任,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大小分別為0-40%、0%。我國雖不是判例法國家,但司法案例也起著重要的作用,按以往慣例看,交通事故按占比來劃分責任,則主要責任占七成,次要占剩下三成。根據(jù)還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guī)定,如果認定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你要承擔只要責任的話,則要賠償六到八成的損失,司法實踐中,慣例認為以七成和三成的責任占比來確定責任比,即通常所說的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的7:3。
根據(jù)責任主體的不同,主要分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之間的責任劃分和機動車之間的責任劃分,具體如下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
若是事故發(fā)生在機動車與其他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⒙啡酥g,除能夠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舜嬖诿黠@過錯責任的,或機動車方采取明顯防止措施由不僅可抗力因素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并且造成人身傷害、財產(chǎn)損失,原則上由機動車承擔80%的主要責任,若是在同等責任中機動車承擔60%,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同時若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只承擔10%。除上述兩種情況還要兼顧一些特殊情況,若有當事人蓄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或是毀滅相關具有證據(jù)效力物證的,又若是事故發(fā)生后,駕駛員沒有立即停車破壞了現(xiàn)場,有條件報案不及時報案,使得該事故基本原因及事實無法認定的,責任認定按如下規(guī)定:
首先有上述行為者則承擔全部責任;若雙方都有以上行為則共同承擔責任;雙方當事人有效平等協(xié) 商 優(yōu)先,依法可以撤離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也除外;若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造成事故的當事人逃逸的,那么事故的全部責任均該由其承擔。除非有證據(jù)證明對方有過錯。以上列舉的不同情況就是通常情況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比例,注意的是,現(xiàn)行交通事故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是在司法實踐中的合理幅度范圍適用。
@2019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的標準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xiàn)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員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jù)是什么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 是怎樣的?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j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事關事故雙方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的關鍵,也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diào)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對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出的具體認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實際上是對交通事故因果關系的分析,是對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確認,要避免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簡單等同于民事責任的分擔,應將其作為認定當事人承擔責任或者確定受害人一方也有過失的重要證據(jù)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的法定義務;依法確認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優(yōu)先原則;確認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根據(jù)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認不同的 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
(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交通事故 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他方當事人無責任一個主要責任一個次要責任 :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xiàn)場變動、證據(jù)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及毀滅證據(jù)的,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5、駕駛機動車發(fā)生與本車有關聯(lián)的 交通事故 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6、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7、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二)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 交通事故 后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三)同等責任
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shù)?,負同等責任。當事人雙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同等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shù)模?/p>
2、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不確定責任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diào)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