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損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包含哪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包含哪些 一、 醫(yī)療費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 包括掛號費、藥費、檢查費、住院費、整容費等,憑據據實支付(病歷、住院記錄、轉院、出院證明、藥費單及用藥清單、休假證明等票據齊全),后續(xù)另訴,必花并賠。 二、誤工費: 因 傷殘 持續(xù)務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的,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可以參照手速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四、 護理費 :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無收入或者雇工的,按早同等級護理報酬計算。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但是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護理級別、人數應有證明。) 五、 殘疾賠償金 : 根據 喪失勞動能力 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自定殘之日起按照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者用具費: 餐具輔助器具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更換周期、賠償期限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七、 喪葬費 :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八、 死亡賠償金 :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被 扶養(yǎng) 人生活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之處標準計算。被 撫養(yǎng) 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撫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互助哦和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吻合。 十一、住宿費: 按實際計算,但上限不應高于公務員出差到當地的標準。 十二、必要的營養(yǎng)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三、財產直接損失: 全部財產直接損失。能修復的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十四、 精神損害 撫慰金: 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十五、殘疾鑒定費: 以正式票據為憑。 對于不同的 交通事故 的賠償方面往往也是不同的,如果交通事故并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那么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一方肯定是需要付主要責任,并且對于另一方雖然沒有違反交通規(guī)則,但是還是需要付次要責任的。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的話其中一方是需要給人員傷亡一方賠償一定的錢的。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包含哪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包含哪些 1、 醫(yī)療費 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 醫(y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fā)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xù)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fā)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y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fā)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fā)生的醫(y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具體支付,是根據相關憑證支付的,并不是說你想要多少就要多少,醫(yī)療費根據醫(yī)院開具的收據,誤工費根據受害者的收入證明,如果有陪同照顧的人誤工費,也是要收入證明來支付,但是陪同人數只能是一位。交通費也可以根據發(fā)票進行支付。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包含哪些項目一、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包含哪些項目? 1、 醫(yī)療費 2、誤工費 3、 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的營養(yǎng)費 8、 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 扶養(yǎng) 人生活費 11、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死亡補償費 12、 喪葬費 13、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4、 精神損害 撫慰金等 (2)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修復費用、折價賠償部分費用、車輛殘值減少部分費用、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費用等。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與普通 人身損害賠償 基本沒有區(qū)別。 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原則 (一)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 交通事故 負有責任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 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術認定,在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 時,應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須考慮法律責任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規(guī)定“公 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系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二)因果關系原則 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關于那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行為才起作用。 1、 因果關系原則 當事人存在有違法行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的嚴重程度與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為并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了作用,也有些違法行為很嚴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為與該事故的發(fā)生沒有因果關系,也沒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要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交通事故認定是技術認定,在確定行為與事故因果關系時,只需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事實上屬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實上原因的檢驗方法,可以借鑒 侵權行為 法中的因果關系理論,采取必要條件規(guī)則。按照必要條件規(guī)則,凡構成后果發(fā)生之必要條件的情況,均為事實上的原因。其檢驗方法有: 第一、“如果沒有”檢驗法,即:如果沒有行為人的行為,交通事故及損害結果仍會發(fā)生,行為人的行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沒有行為或事件的出現,就不會有損害事實的發(fā)生。行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必要條件,凡屬于損害事實發(fā)生的必要條件的行為或事件均系事實因果關系中的原因。 第二、剔除法,即:如果將行為人的行為從交通事故事實中剔除出去,事故仍會按原來的因果序列和方式發(fā)生,則行為人的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和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反之,則構成事實上原因。 第三、代換法,即:如果把行為人的行為換成一個無過錯的行為,或者把他的不作為換成一個適當的作為以后,交通事故及損害結果仍然會發(fā)生,則行為人原來的行為就不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反之則構成事實上的原因。必要條件規(guī)則最顯著的缺點是“即使行為不發(fā)生,結果無論如何都會發(fā)生,那么行為就不是結果的事實原因。” 這源于由果追因的思維邏輯。 第四、因果關系的推定規(guī)則。在某些情況下,運用通常的規(guī)則無法證實事實因果關系,法律規(guī)定了特殊的認定規(guī)則,這里包括因果關系的推定規(guī)則。該規(guī)則要求責任人舉證證明應當由其承擔責任的行為或事件不是造成損害結果發(fā)生的原因,如果不能舉證的,則認定有事實上的因果關系。的規(guī)定也是采用了因果關系的推定規(guī)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認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 證據 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guī) ,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除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否則就認為行為與結果具有因果關系,侵權人或相關事件及行為的責任人即應當承擔 民事責任 。 2、直接原因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是實實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損害后果發(fā)生的因素, 它就構成事實上原因, 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fā),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三)路權原則 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F代化交通設施給所有的交通參與者規(guī)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線,行人、不同類型的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都有各自規(guī)定的通行路線。然而,在當前的交通環(huán)境中,極少有絕對的“專用道路”, “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強調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的同時,也要規(guī)范交通參與者使用非其法定優(yōu)先使用道路的行為,即“借道通行”的行為。 一般的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致殘以及交通事故導致被撞者死亡所產生的賠償項目是有一定的差別的,所以作為被撞者及其家屬,在向主要責任人索賠的時候也要根據實際情況的,無理的索賠并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交通事故中的賠償問題也是最后才協(xié)商的,因為之前要先確定了責任和 傷殘 情況。
交通事故的賠償原則?(一)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原則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責任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全部予以賠償,也就是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1、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全部按責任比例確定的數額賠償。2、全部賠償包括賠償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直接損失是現有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失是指因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為交通事故使營運車輛造成停運的,應該賠償其停運損失。全部賠償原則要求不僅賠償直接損失,對造成的間接損失也要賠償。3、全部賠償原則不僅要對直接受害人全部賠償,對間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賠償。間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傷亡依靠受害人撫養(yǎng)的近親屬,其生活來源喪失的,要依法對被撫養(yǎng)人承擔全部賠償。4、全部賠償應當包括對受害當事人為恢復權利,減少損失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承擔.如對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的承擔。5、全部賠償原則不僅包括賠償財產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還有精神損害賠償。6、全部賠償原則賠償的是合理的損失,不合理的損失,借故增加的開支,不予賠償。(二)、財產賠償的原則。因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人身傷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基本方法。1、對于財產的損失,只能用財產的方式進行賠償。2、對于人身傷害也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對于人身傷害造成的死亡、致傷、致殘,應以財產的方式補償因醫(yī)治傷害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損失多少財產就補償多少。人身傷害引起的痛苦,應該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的方法,以財產予以賠償。3、對于精神損害的賠償,也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確認財產賠償原則,就是明確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都以財產方式予以賠償,以補償受害人的實際損失。(三)、機動車方負無過錯賠償?!睹穹ㄍ▌t》第106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我國民事立法對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法律條文?!兜缆方煌ò踩ā返?6條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上述規(guī)定就是交通事故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更好的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做為高速運輸工具的機動車,在運行中造成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損害的.根據我國民法規(guī)定,即使機動車方無過錯,在交通事故中體現為機動車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我國民法對機動車無過錯賠償額未作具體規(guī)定,根據交通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一方造成非機動車,行人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無過錯的,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肇事車輛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肇事車輛按照相當于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先行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中履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了交通安全注意義務并已經采取了適當的避免交通事故的處置措施,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比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有過錯的,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上海市針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相應規(guī)定了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的賠償問題是統(tǒng)一參考人身事故損害賠償的相關規(guī)定的。但是,不僅是甘肅,全國各地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絕不可能是一樣的。所以,大家以后了解交通事故的索賠方面的知識的話,應該是著重的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后會產生的賠償項目,每一種不同的賠償項目都有著相應的計算準則,而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
交通事故損害怎么賠償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1、人身方面:生命、健康受到損害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錢折價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基本知識 ,所賠償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損害而引起的實際財產損失。
2、財物方面:財物受損的賠償包括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具體賠償原則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對局部損失可以修復的,應賠付修復費用及車輛、物品因局部損失而導致的貶值損失。
(二)對已無法修復的車輛、物品,應賠償其實際價值與殘余價值之間的差額部分。
3、精神賠償: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