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1996年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煙廠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一起奸殺案的兇手(亦稱“4•9”命案)。案發(fā)僅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圖死刑,立即執(zhí)行。
2005年年末,被媒體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他交代“4•9”命案是他所為。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了再審判決書,再審判決主要內容是撤銷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擴展資料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到呼格吉勒圖父母家格吉勒圖父母公開道歉。并向呼格吉勒圖父母轉交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個人慰問金3萬元。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決定成立調查組,對檢察系統(tǒng)造成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展開調查。2015年4月10日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免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職務,并于次日在公安機關傳達。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呼格案
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的證據是什么?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主要是根據嫌疑人身上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的疑點進行的推定,并無確鑿的證據,法院在沒有充足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予以立即執(zhí)行。
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根據當時有關死刑案件核準程序的規(guī)定,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zhí)行死刑。
呼格吉勒圖案重審判決無罪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
該案因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申訴,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并依法進行審理。審理中,合議庭查閱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關材料,聽取了申訴人、辯護人和檢察機關意見,經合議庭評議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
作出如下判決:撤銷本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
呼格吉勒圖案經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后,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依法依規(guī)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呼格吉勒圖
呼格吉勒圖為什么承認法律面前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沒有人可以僥幸逃脫,所以不承認也沒用。
呼格吉勒圖案又稱呼格吉勒圖冤殺案,是一起在中國引起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了廣泛關注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的冤案。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qū)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奸殺害(4•9毛紡廠女廁女尸案)。公安機關認定報案人呼格吉勒圖是兇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呼格吉勒圖不服,提出上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zhí)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趙志紅承認在第一毛紡廠家屬區(qū)公共廁所內殺害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了一名女性。2006年,內蒙古司法機構組織了專門的調查組復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趙志紅的死刑被臨時叫停。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后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云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
案件評論內蒙古呼格吉勒圖 :
從呼格吉勒圖案重審改判可以看出,輿論監(jiān)督對于促進司法公正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設法治中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最終使每個人都從中受益,離不開輿論監(jiān)督。
可以說,呼格吉勒圖案的沉冤昭雪不僅有力地增強了公眾對輿論監(jiān)督促進司法公正的信心,而且促使整個社會對新聞輿論的作用有了新的認識。我們期望,呼格吉勒圖案的昭雪能夠推動新聞立法工作,使新聞輿論監(jiān)督工作更加規(guī)范化。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呼格吉勒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