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濰坊市 工傷待遇 內容是什么? 濰坊市工傷待遇內容是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包括 工傷醫(yī)療待遇 、 傷殘 待遇、工亡待遇。工傷醫(yī)療待遇包括 工傷 醫(yī)療費用 、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傷殘待遇包括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傷殘津貼 、生活 護理費 。其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他待遇包括伙食補助、外地就醫(yī)差旅費、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 二、相關法律依據 1、工傷醫(yī)療待遇 工傷醫(y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y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1)工傷醫(yī)療費用。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工傷、 職業(yè)病 ,所需醫(yī)療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guī)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也是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yè)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一般采用限額支付方式。 2、傷殘待遇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十級的,按照 傷殘等級 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補助金。一至 十級傷殘 職工一次性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24~6個月的本人 工資 。 (二)勞動、 聘用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2)傷殘津貼。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生活護理費。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3、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補助、外地就醫(yī)差旅費、停工留薪待遇等。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4、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亡職工家屬可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標準為48~60個月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規(guī)定,報省級人民政府備案。 (2)喪葬補助金。工傷職工家屬可領取專項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其標準為6個月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可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撫恤金 按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具體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供養(yǎng)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只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濰坊市對于工傷的待遇有著比較明確的規(guī)定,辦法中對于需要賠償的項目以及各個項目包含的子項目和需要賠償的金額的計算方式都進行很詳細的解釋。員工在受傷住院期間的費用由工傷待遇的保險按照相應的比例進行報銷。如果對于這方面的內容想更多了解可以咨詢當地的勞動局。
濰坊市工傷待遇的賠償標準是什么?1、 醫(yī)療費用 :以醫(yī)院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 濰坊市 工傷待遇 醫(yī)療費 的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fā)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yè)上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濰坊3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的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二)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二)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注:具體可以查看各省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四】工亡待遇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據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7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注: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tǒng)一,同命同價)
(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為: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
其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被1164篇案例引用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濰坊市10級傷殘賠償多少錢?1、十級傷殘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guī)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醫(yī)療費
醫(y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fā)期間的醫(y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yī)療機構就醫(y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y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guī)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guī)定;
食宿費=地方規(guī)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guī)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2011《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在濰坊這邊十級的工傷賠償大概有多少錢十級工傷補償七個月工資 一次性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了結另加十一個月工資
濰坊市10級傷殘月工資2400左右,,能賠多少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濰坊市工傷職工鑒定為十級傷殘的,除工傷醫(y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
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以濰坊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4個月,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8個月。
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魯政發(fā)【2011】25號
第二十五條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分別支付本人22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36個月、30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七級13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7個月,十級4個月濰坊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七級20個月,八級16個月,九級12個月,十級8個月。
職工被確診為職業(yè)病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fā)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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