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shù)赜嘘P的部門。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nóng)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jù)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由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征地果樹的補償價格和標準常見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guī)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都將其歸類為雜果樹,其補償金額相較于常見的果樹品種要低一些。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nóng)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nóng)村村民住宅、其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nóng)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nóng)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農(nóng)村征地果樹補償標準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shù)赜嘘P的部門。
法律依據(j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確需要征收房屋的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政府征收果園補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1、從土地征收情況分析:果園屬于耕地的一種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因此依照一般土地征收補償?shù)臉藴?,但同時由于土地來源不同,果園征地補償?shù)臉藴蕰兴鶇^(qū)別,具體分析如下:
(1)家庭承包地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可以得到的相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具體的標準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2)其他方式的承包地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根據(jù)公平原則,可以得到的補償是提高土地生產(chǎn)力的相應補償。
例如當事人將承包的荒山加以改良用于種植果園的,在征收時應該將荒山和果園之間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間的差異給于果園權利人。
2、從果樹層面分析:
(1)果樹依據(jù)其生長期一般可分為培養(yǎng)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老期四個時期,在不同的生長期不同的果樹有不同的補償標準。以2016年蘋果的補償標準為例,在培育期(1-5年);
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在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在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在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一季果實的補償,按照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乘以產(chǎn)量計算。果樹本身的補償參照正常交易的價格,即正常情況下同樣大小的果樹在市場上的價格乘以株數(shù)計算。
(2)針對預期收益的補償問題,按照公平原則,應當給予適當?shù)难a償,可以參照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補償來計算。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果樹拆遷補償標準【法律分析】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1、按照政府文件還有當年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的果樹市場估價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當年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的都按苗木價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但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每畝多于規(guī)定棵數(shù)按標準計補,少于規(guī)定棵數(shù)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shù)計補。
2、正常情況下,果樹屬經(jīng)濟林木,可分四種檔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樹生長期會有不同的補償標準。
國家征地補償標準林木與果樹類具體測量計算方法
1、采用果樹主干的橫斷面面積來計算果樹產(chǎn)量,再根據(jù)果品單價計算年產(chǎn)值,年產(chǎn)值的3倍即為該株果樹的價值,如果全園樹體大小不一,則要隨機采樣(20株以上)計算橫截面積。具體步驟是:首先用皮尺測量出樹干(距離地面20厘米左右)的周長,然后根據(jù)周長計算出橫截面積(用平方厘米表示)。在果樹價值評估時經(jīng)常采用此方法。
2、另一種方法是按照幼苗期、初結果期、盛果期等果樹生長周期,每株按照一定價格大體賠償?shù)?具體賠償標準根據(jù)樹種和省份而定)。不論采用何種方法賠償,都要經(jīng)過當?shù)毓麡渲鞴懿块T的評估或鑒定,一般由法院或征地部門委托鑒定才會生效。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shù)厝嗣裾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洝?/p>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nóng)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nóng)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jù)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修路占地果樹補償標準法律分析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7、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shù)赜嘘P的部門。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征收土地盛果期補償標準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