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程序
初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的法院提交起訴狀。
(二)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的,在7日內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交納后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駁回起訴的。如不服裁定或駁回訴訟,可在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安排開庭時間,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提前3天公告。
2、庭審。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
視聽材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fā)表意見。
法庭辯論:所有當事人對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
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后生效(注:現(xiàn)已修改,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即生效,而不是收到調解書即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協(xié)議或者申請執(zhí)行。
向法院申請再審。
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
合議庭作出了判決(裁定)
7.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向本院申請執(zhí)行。
8.不同意裁判的意見
裁定: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判決: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二次接續(xù)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裁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現(xiàn)在提出上訴的,應當到一審法院,法院會出具交費通知書,然后到二審法院交費)。
2.開庭的,應當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和承辦人,公開開庭的案件應當提前3天公告。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fā)表意見。
法庭辯論:所有當事人對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
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xié)議。
制作調解書,雙方簽收后生效。
合議庭達成了判決。
(1)維持原判
(2)修改判決
(3)發(fā)回重審
宣判后,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向一審法院申請執(zhí)行。
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申請再審。但上訴不影響執(zhí)行。
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原則
公安機關有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的人力和經驗,公安機關可以現(xiàn)場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降低訴訟成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實際上是對交通事故因果關系的分析,是對交通事故原因的確認。要避免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簡單等同于民事責任的分擔,要將其作為認定當事人責任或受害人過錯的重要證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闭J定交通事故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各方的法律義務;依法確認各方法律義務的優(yōu)先原則;確認交通事故中各方行為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應遵循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通行權原則和安全性原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原則1: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一方要對交通事故負責,那一定是其行為造成的,沒有實施行為的一方不會對事故負責。
交通事故鑒定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技術鑒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當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不考慮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發(fā)生的行為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的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即因果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故障的嚴重程度。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以“當事人的行為”為依據。在確定交通事故責任時,首先要看“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然后再確定“行為人過錯的嚴重程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原則2:因果關系原則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了作用,以及作用的大小。至于那些在事故中起作用的行為,只有那些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行為才起作用。
1、因果關系原則
當事人是否有違法行為,必須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與其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比例”。有些行為并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有些違法行為雖然嚴重,但在事故中并沒有起到作用。該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沒有因果關系,也不加重事故后果。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一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交通事故鑒定是技術鑒定。在確定行為與事故的因果關系時,只需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實際屬于事故原因即可。事實上,我們可以借鑒侵權法中的因果關系理論,采用必要條件規(guī)則。根據必要條件規(guī)則,所有構成后果發(fā)生的必要條件的條件都是事實原因。
2.直接原因原則
人的行為是能夠造成交通事故和損害后果的真實因素,構成事實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鑒定作為一種技術鑒定,應當明確事故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鑒定只是證據之一。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角度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考慮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原則3:路權原則
路權原則是區(qū)別對待的原則?!兜缆方煌ò踩ā返谌藯l規(guī)定:“車輛、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警現(xiàn)場指揮,交警應聽從指揮;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保證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不同方式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 現(xiàn)代 交通設施為所有交通參與者提供了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他們自己的路線。行人,不同類型的非機動車,機動車都有自己的路線。但是,在目前的交通環(huán)境下,絕對的“專用道”少之又少,“過路”必然存在。在強調交通參與者各行其是的同時,也要規(guī)范交通參與者使用非其法定優(yōu)先的道路的行為,即“以路會車”的行為。在科學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參與者在使用非其法定優(yōu)先的道路時,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以確保安全。如何在交通事故認定中體現(xiàn)不同方式原則,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回避原則。
不同的方式需要交通參與者按照法律法規(guī)走自己的路。為了合理利用交通資源,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交通參與者可以借用本道路以外的道路。當然,法律法規(guī)明確禁止的除外,比如高速公路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交通參與者經過道路時,可能會與借用道路的本車道參與者發(fā)生沖突。為了保證安全,需要知道誰有義務主動預防沖突。道路避讓原則在調整交通行為和認定交通事故中仍應發(fā)揮規(guī)范作用。
2.行人在無交通信號控制的路段過馬路與機動車發(fā)生事故的特殊原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原則4:安全原則
1.合理回避原則。交通事故的形式千變萬化,原因多種多樣。交通參與者在享有通行權的同時,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通行權,必須合理避讓,主動維護安全。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應該如何分析事故雙方的行為所起到的作用?責任劃分是先確定一方違反了通行的規(guī)定,再分析另一方如何處理。然后以事故發(fā)生時雙方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來衡量雙方行為的作用,劃分責任。
一是一方有過錯,其行為影響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這是適用合理回避原則的基本條件。如果一方沒有過錯或者即使有過錯,其行為也不影響另一方的交通安全,則不適用該原則。
第二,在安全上受到阻礙的一方,本應發(fā)現(xiàn)危險的存在,卻沒有。作為交通參與者未盡到一般注意義務,在盡到一般注意義務后能夠發(fā)現(xiàn)危險的,視為已經發(fā)現(xiàn);否則,他們將被視為沒有發(fā)現(xiàn)它。
@2019
交通事故的司法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的司法程序和普通案件的司法程序是一樣的。
1、交通事故認定書由二名有資質的交警認定并出具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事故雙方責任,在法律性質上屬于證據。
2、法院判決,法官最后判決認為認定書具有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就予以采納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否則法官根據庭審辯論、質證會重新劃分事故責任。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司法程序步驟:
1、 起訴:需要什么資料,這種情況需要請律師嗎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
要起訴對方,就將對方與對方的保險公司一并列為被告,所需的材料有: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傷者所有的醫(yī)療費用的原始單據,誤工,護理,營養(yǎng)費用的證明,提交一式三份的訴狀即可。這起案子的案情不是很復雜,如果是訴訟標的不是很大的話,也是可以不用聘請律師的。只不過可向律師咨詢一下相關事宜還是很有必要的。
2、開庭:起訴后多長時間會開庭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
一般來講,遞交訴狀后,從法院立案到開庭最多就是在兩月之內就會開庭。如果地不是大城市,開庭的時間就最多在一月左右。
3、賠償款:多長時間能拿到錢?
從開庭審理到判決書下達后,保險公司的理賠最多在一月內可以直接將賠款打在所提供的銀行帳號上了。
4、 當然,交通事故在走司法程序之前,可以先協(xié)商或者由交警組織調解。
5、涉及法律:《道路安全法》、《民事訴訟法》。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的流程交通事故糾紛起訴的流程
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是我們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因為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對于事故雙方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所以在發(fā)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于事故雙方很難協(xié)商解決我問題,所以經常會出現(xiàn)發(fā)生糾紛的情況。那么當我們遇到交通事故糾紛之后,要提起訴訟的話,是怎么樣的一個流程呢?下面就讓我為大家?guī)淼?交通事故糾紛起訴的流程 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的流程
(一) 起訴 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交通肇事侵權糾紛的司法程序 ;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二、 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管轄法院
以下法院都有權管轄:事故發(fā)生地法院、車輛最先到達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任選其一進行訴訟。
實踐中考慮到案件送達、財產保全及先予執(zhí)行等因素,建議在選擇管轄法院時:
第一,如果事故發(fā)生地的公安機關已查扣事故車輛的,宜由事故發(fā)生地法院管轄;
第二,否則,選擇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更有利于及時有效地解決好糾紛。
三、 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當事人 (一)具有原告主體資格的當事人范圍
所有因交通事故而獲得經濟賠償或補償的當事人都可以起訴,具體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傷殘或死亡的,還應包括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實際撫養(yǎng)、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財產損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可列為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告范圍
我們根據交通事故肇事車輛性質的不同,針對被告范圍作不同的說明:
1、肇事車輛是單位的,且駕駛員系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并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應將單位列為被告,作為賠償義務主體。
(注:肇事車輛是單位的,但駕駛員不是在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宜列單位為被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將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列為被告負責墊付。)
2、車輛屬于掛靠經營的,且能夠證明該事故發(fā)生系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應將掛靠人和被掛靠人列為共同被告。
(注: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約定被掛靠人對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責的,僅在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對外不生效。)
3、車輛出借或出租給他人使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將租用人列為被告;
但如果出借人或出租人有過錯的,也可以將出借人或出租人列為被告,比如知道自己的車有缺陷,知道借用人或租用人無證駕駛或飲酒駕駛。
4、機動車被盜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將肇事人列為被告,被盜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5、車輛轉賣未過戶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如何確定賠償義務主體,學術界爭論較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給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函復([2001]民一他字第32號),“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因車輛已交付,原車既不能支配該車的營運,也不能從該車的營運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損害承擔責任”的精神,應將車輛的實際占有人(即事實車主)列為被告,作為賠償義務主體。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的流程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