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傷殘鑒定先到公安機關。先由受傷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當事人去向公安機關申請做傷殘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評定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公安機關才可以對其進行評定,如果受傷的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話,將會視其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要在治療終結以后的規(guī)定期限內去申請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對于評定傷殘等級的相關依據是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一是醫(yī)院的證明,二是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一項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而言,將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劃分為十個等級。受傷人員如果符合兩處以上的傷殘等級者,應當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的評定結論,但是必須分別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如果當事人對于傷殘評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規(guī)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的公安機關申請重新的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之后的三十天內,應當對此作出重新評定的相關決定,并且將重新評定的結論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其申請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所作出的重新評定的結論應當是最終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傷殘鑒定要到哪里做?傷殘鑒定到司法鑒定機構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做。因交通事故案件、故意傷害案件、雇員損害導致傷殘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申請人需要到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申請人因工傷導致傷殘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由醫(yī)療衛(wèi)生專家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設區(qū)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yī)療衛(wèi)生專家?guī)?。列入專家?guī)斓尼t(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一)具有醫(yī)療衛(wèi)生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yè)品德。
打架受傷到哪作傷殘鑒定打架傷殘鑒定去當地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司法鑒定機構做。
法律分析
1、如果傷達到輕傷(以上),當事人可要求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輕微傷則可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派出所調解不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訴。及時報警,并申請傷情鑒定,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4、人身損害賠償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項目包括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故意傷害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傷殘鑒定標準: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一個標準,再由地方按標準去實施,以維護傷殘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傷殘還分有多種類型,各種傷殘要對照施行。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tǒng)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