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交通事故車主和駕駛員誰負責任的判斷方法為:如果是車主造成的就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要是兩人之間共同構成的就進行責任的劃分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對自己過錯的部分進行賠償。實行的是“誰過錯,誰賠償”的原則。如果駕駛員為單位員工,由單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責任劃分如果存在下列情況車主承擔連帶責任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不存在下列情況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的車主不承擔責任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1.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車主對車禍發(fā)生有過錯的。2.雇員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3.車輛為單位車輛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單位員工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4.肇事車輛承包、租賃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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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車主和我駕駛員誰的責任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若車主和駕駛員不一致的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一般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但是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中車主和駕駛員的責任?交通事故中屬于該機動車一方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的責任的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如果車主和駕駛員不是一個人的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那么責任由駕駛員承擔,車主不承擔責任。但如果車主在借車的時候存在過錯的,那么此時車主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中司機和車主的責任分別是什么??一、交通事故中車主和司機應該承擔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的責任
根據(jù)司機與受害人的過錯程度所劃分的、在排除了受害人應當承擔的責任之后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依法應由車主和(或)司機所應承擔的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司機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nèi)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xiàn)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nèi)在聯(lián)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車主和司機的責任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中車主和司機責任如何劃分
1.對受害人的責任承擔(對外責任)
此種情況下,車主無疑為用人單位,司機只要是因執(zhí)行用人單位工作任務致人損害就應由用人單位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司機存在過錯與否在所不問。
2.車主對司機的追償權(內(nèi)部責任)
車主對受害人進行了賠償后,對司機是否享有追償權,侵權責任法未作規(guī)定,但立法者的本意則是傾向于享有追償權(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2009年12月22日)。因此,在用人單位能夠舉證證明侵權行為是由于其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且該行為超出了法律賦予的職權或單位的授權范圍,車主(用人單位)則可以行使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