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交警隊無權扣押事故車輛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
5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jié)假日。
見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哿舻能囕v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八十五條 本規(guī)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三)本規(guī)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二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jié)假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同意處理結果,交警隊什么時候應該放車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后五日內需要告知當事人提車。事故認定后五日內放車,如果沒有申請財產保全或申請復核,五日內對方不保全,就可以提車。在交通事故認定書已經(jīng)送達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情況下,扣留機動車的時間不應高于5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出現(xiàn)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車。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后,公安部門會給對方下達調解終結書或要求對方在幾日內應向法院起訴財產保全的通知書,期滿如法院未采取保全措施,事故部門應無條件放行扣押車輛。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出現(xiàn)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車。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xiàn)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yè)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需要延期的,經(jīng)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jīng)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扣車是因為檢驗鑒定需要,檢驗鑒定結束后即必須不再扣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出了交通事故車被扣 交警說過了五個工作日 就放車 禮拜天包括在工作日嗎?交警所說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五個工作日。是指周一到周五上班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時間段。所說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還有法定假日也是不包含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
交通事故傷者簽字不保全交警是不是就得無條件放車了一、事故處理對方不簽字車子可以拿回來嗎
事故取車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只要交警同意即可。一般來講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假如責任比較明顯(對方責任),在交一定數(shù)額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醫(yī)療費押金后交警才會同意車方取車。只要交警對該車檢驗、鑒定完畢后,就可以將車歸還。
除非傷者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才能把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你車扣在法院,等事故處理結束后提車。交警那兒只要車輛檢定完畢就和通知車主取車了,交警不放車是違規(guī)的,不需要通知傷者就可放車了,讓交警出具檢車報告,三日內對方要保全的,不保全就要放車,如保全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你就提供相應的擔保,法院也放車的。
二、交通事故車輛最多能扣多久
1、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jīng)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2、根據(jù)《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guī)范》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對因檢驗、鑒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交警有權扣押事故車輛,最多不超過60天。
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可放車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五日內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就可以放車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了。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fā)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jīng)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關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的規(guī)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政府網(wǎng)——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了,交警告訴我5天之后可以提車,前提是對方?jīng)]有申請保全,我感覺不太合理!是不按照交通法規(guī)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的3個工作日后,就可以提車了,這3天是留給對方提出財產保全的時間,如果傷者要提出財產保全的話,也必須在這3個工作日內提出,超出3個工作日后交警就可放車了。如果對方提出了財產保全并獲得了法院的批準,那么交警說五日內不保全就放車 你也可以交一定的保證金把車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