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勞務合同解除要不要賠償要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勞務合同關系可以隨時解除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而不需要賠償,比如:1、約定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的解除條件成立時可以解除合同關系;2、經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關系;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時可以解除合同關系。
簽了合同沒干滿要賠違約金嗎一、簽了勞動合同卻沒去工作需要賠償違約金嗎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
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去上班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無需交納違約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的規(guī)定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只有在建立勞動關系后接受過單位使用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的培訓,以及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情況下,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才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僅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卻一天班都沒上,勞動合同尚未開始履行,也不存在上述需支付違約金的事項,無需交納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的主體
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系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與其他合同關系的主體不同:其一,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由法律規(guī)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公民與不具有用工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其二,勞動合同簽訂后,其主體之間具有行政隸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1.勞動者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象,按照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對象包括:新招用的勞動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所謂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是指根據勞動部關于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和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的以下人員:
①存在著勞動關系而沒能履行勞動義務的特殊人員。例如,用人單位的“富余人員、放長假”的職工,長期被外單位借用的人員、帶薪上學人員,請長期病假人員、停薪留職人員,被派到合資、參股單位人員;
②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中共黨委書記、廠長或經理、工會主席等。
2.用人單位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yè)法人,個體、合伙制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yè)組織和社會團體;特殊類型經濟組織,如租賃經營(生產)、承包經營(生產)的企業(yè)等等。
三、勞動合同的特征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征: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tǒng)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系。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勞動者簽了勞動合同沒去工作的話,在道德上一般是需要通知對方的,但是如不通知也是不需要付任何的法律責任,但是對于自己的信用就會有很大影響,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瞻前顧后,這樣才能取得別人的信任。
勞務合同沒到期有沒有什么賠償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未到期是否賠償,要看合同怎么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勞務合同是指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簽訂協(xié)議,勞務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勞務活動,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勞動報酬的合同。
1、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fā)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拓展資料: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勞務合同沒做滿要賠錢 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