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復核期限是30天。如果有對認定書感到不認可的當事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30天內(nèi)作出復核結(jié)論。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對下列內(nèi)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jié)論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diào)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guī)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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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期限多長時間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可以復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只能復核,復核期限是三天。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jù)。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復議一般多長時間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nèi)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nèi)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nèi),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
法律依據(jù)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jīng)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jīng)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復議期限是多久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可以復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只能復核,復核30天會處理完畢。對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30天內(nèi)作出復核結(jié)論。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對下列內(nèi)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jié)論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diào)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guī)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進行復議了,復議時間要多少時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時間是3日。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復議的時間是三天之內(nèi),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nèi),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對下列內(nèi)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jié)論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diào)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復議時間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guī)定。所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議期限是三天,也就是說,當我們覺得認定書的判定有誤時,可以自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三日內(nèi)向公安機關書面申請復核,原辦案機關會在十日內(nèi)重新調(diào)查并在三十日內(nèi)做復核結(jié)論。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