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算工傷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由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但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后可以向車主追償。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4〕9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車輛掛靠其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他單位經(jīng)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2006〕行他字第17號)規(guī)定,貨車掛靠工廠,駕駛員送貨到工地,卸貨中受傷,是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項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由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之后,可以向車輛實際所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法釋〔2014〕9號
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jīng)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傷亡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后,有權(quán)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
《關于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jīng)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
〔2006〕行他字第17號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6)皖行他字第0004號《關于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jīng)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答復如下:
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jīng)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了事實勞動關系,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構(gòu)成工傷。
河北省對掛靠車輛雇傭司機傷亡能否認定工傷案例個人購買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的車輛掛靠用人單位對外經(jīng)營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雇傭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的司機在經(jīng)營活動中傷亡的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可以認定為工傷,由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之后,有權(quán)向車主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法釋〔2014〕9號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jīng)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傷亡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后,有權(quán)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掛靠司機交通事故死亡負全責,工傷賠償需承擔什么責任?如果是掛靠車主雇傭的司機出現(xiàn)交通事故死亡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則司機屬于因工死亡。
司機可以與掛靠的物流公司之間申請認定工傷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要求車主及物流公司按照工亡標準進行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jīng)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
[2006]行他字第17號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6)皖行他字第0004號《關于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jīng)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jīng)研究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答復如下: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jīng)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了事實勞動關系,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是否構(gòu)成工傷。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司機在卸貨途中受傷現(xiàn)在要鑒定為工傷請問車主要付什么責任車子掛靠在別人公司?司機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的傷屬于工傷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應該由被掛靠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至于車主應該承擔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的責任掛靠車輛工傷賠償向車主追償 ,要根據(jù)掛靠合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