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48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交通事故48條 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交通事故48條 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p>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于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家法規(guī),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計8章115條。2017年10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87號國務院令,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進行了修改。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需要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cè)胝系K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cè)霑r,有障礙的一方先行。 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 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八條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一百一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國務院批準、交通部發(fā)布的《機動車管理辦法》,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991年9月22日國務院發(f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未成年人造成 交通事故 誰來承擔責任 根據(jù)我國《 侵權責任法 》第32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48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交通事故48條 ,由 監(jiān)護人 承擔 侵權責任 。監(jiān)護人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交通事故48條 ,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第48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交通事故48條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钡?9條規(guī)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誰來賠 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2條第1款的規(guī)定,1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 代理 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例如,陳某年15歲,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他屬未成年人,其年齡智力程度尚不能完全參加民事 訴訟 活動,也無經(jīng)濟能力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 民事責任 ,監(jiān)護人盡了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其承擔的民事責任。 因此,陳某的父母作為他的監(jiān)護人,在其對國家、集體及他人造成損害時,應當作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參加訴訟,并代為承擔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義務。因此,應由其監(jiān)護人來賠償。 確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責任主體有兩個標準: 一是運行支配權,即誰對車輛的運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權利。既包括具體的、現(xiàn)實的支配,也包括潛在的、抽象的支配。 二是運行利益的歸屬,即誰從車輛運行中獲得利益。這種利益可以是因機動車運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間接利益。 綜上所述,如果一件交通事故是由未成年人的一些行為所造成的,據(jù)有關規(guī)定,該交通事故由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來進行承擔相關的責任。值得一提的一點是,如果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盡責監(jiān)護該未成年人,那么其所需要負的責任,相對來說是可以減輕的。
交通事故責任書范文怎么寫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48條之規(guī)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記載內(nèi)容包括如下一些交通事故48條 : 1、事故主體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基本信息、車輛基本信息、事故道路的基本情況、天氣狀況等; 2、敘述事故發(fā)生的經(jīng)過:起因、導致的損害結(jié)果; 3、證據(jù)及原因:交警通過事故檢驗與勘查、詢問當事人及證人等得出的對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分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4、事故各方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比例,或是事故屬于意外原因的分析; 5、落款加蓋章:交通事故處理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的名稱及日期。 6、一般末尾還需告知被送達的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diào)解,以及事故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guī)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48條 他方無責任。
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第48條第一款第一項是扣多少分?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交通事故48條 ,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原文如下: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zhì)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并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jīng)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擴展資料交通事故48條 :超載行駛的危害總結(jié)超載行駛降低車輛的制動性能,增長非安全區(qū)距離。影響貨車制動距離的因素很多,其中貨車載荷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制動距離的長短。載荷貨車在制動時,載荷物前傾,前輪載荷增加,后輪相反。這樣就使得地面附著力改變而連帶改變制動距離。滿載時的貨車速度小于空載車的貨車減速度。實驗證明;時速在30公里時,重量大于3噸的載重貨車,每增加一噸的重量,制動距離則要延長0.5-1.0米,至于超載貨車由于慣性加大,制動距離更長一些。非安全區(qū)距離的延長,往往給駕駛員造成始料不及的心理壓力,從而招致車禍的發(fā)生。超載行駛使車輛轉(zhuǎn)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貨車的操縱性能。超載會造成轉(zhuǎn)彎時離心力增大而影響到貨車行駛的穩(wěn)定性減小而引發(fā)事故。由于超載運輸車輛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zhuǎn)狀態(tài),使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現(xiàn)為輪胎變開形爆胎,剎車失靈,轉(zhuǎn)向器輕飄抖動,鋼板彈簧折斷、半軸斷裂斷,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的事故隱患。據(jù)統(tǒng)計,載重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載運輸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