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4.1 Ⅰ級 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植物狀態(tài); 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 雙側眼球缺失; b) 一側眼球缺失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 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 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語; c) 雙眼盲目5級; d)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 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礙障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 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2.7 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4.2.8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4.3 Ⅲ級傷殘 4.3.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jiān)護; b) 嚴重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d) 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e)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f) 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 雙眼盲目4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e)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f)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g)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4.3.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b) 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3.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 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3.7 盆部損傷致: a) 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b) 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8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4.3.9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4.3.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4.4 Ⅳ級傷殘 4.4.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c)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4.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c) 雙眼盲目3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e)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4.4.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b) 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 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4.7 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4.4.8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4.4.9 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4.4.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4.5 Ⅴ級傷殘 4.5.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b) 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 嚴重失用或失認癥; d) 單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e) 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f) 單癱(肌力2級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5.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1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c. 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d. 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于20°); e.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 f.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0枚以上; g.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j. 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k. 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4.5.3脊柱胸段損傷致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4.5.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b. 影響呼吸功能。 4.5.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b. 器質性心律失常。 4.5.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重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 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4.5.7盆部損傷致: a. 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b. 膀胱切除; c. 尿道閉鎖; d.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5.8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4.5.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4.5.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90%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4.5.11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4%以上。 4.6?、黾墏麣?4.6.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嚴重失讀伴失寫癥;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c. 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d. 單癱(肌力3級以下); e. 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在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我國相關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的當事人在交通案件中,受到傷害時,應該對自身的傷殘進行相關的鑒定,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jù)這類鑒定結果,進行相關的索賠。我國的相關部門按照相應的法律條文進行相應的辦理,對這類人員進行相關的 傷殘鑒定 。
車禍面癱能評幾級傷殘程度如何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根據(jù)如下標準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你自己對照一下吧.
三級:雙側嚴重面癱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難以恢復;
五級:單側嚴重面癱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難以恢復;
九級:雙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十級: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1—10級車禍傷殘鑒定標準【法律分析】:(一)有具體計算標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shù)(10%)×賠償年限
2、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shù)
5、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6、護理費=交通事故發(fā)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shù)
(二)按照實際情況計算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的有:
1、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的合理費用
2、交通費=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醫(y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y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4、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
5、后續(xù)治療費=醫(yī)療機構確定的后續(xù)治療費用
6、傷殘鑒定費=實際傷殘鑒定費用
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shù)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車禍造成的面癱評殘等級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