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標準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法律分析
精神賠償解釋規(guī)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1)對于造成死亡的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于造成殘疾的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qū),當事人的經(jīng)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guī)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shù)額的確定只能依據(jù)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精神損害嚴重的標準:(1)死亡;(2)重傷或者殘疾;(3)精神疾病或者嚴重精神障礙;(4)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員嚴重傷害;(5)因喪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業(yè)等)機會,以及對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造成嚴重影響或者重大虧損等,產(chǎn)生重大精神損害;(6)其他重大精神損害。受損害人完全沒有犯罪行為或者犯罪事實并非受損害人所為的,可以認為是精神損害后果嚴重。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傷殘八級賠償標準八級傷殘賠償金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受害人定殘時年齡超過五十周歲的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每增加一歲便在二十年的基礎上減少一年;六十周歲以上的按十年計算;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一般根據(jù)傷殘等級按照受害人所在地縣(市)級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費進行計算。
精神傷殘等級賠償標準是多少精神傷殘等級賠償并無明確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的標準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在賠償時應考慮這些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 6、當?shù)氐纳钏健!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引用資料:《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全文(草案建議稿)》第四十五條《殘疾人保障法全文》第二條
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 精神損害 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shù)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各地法院根據(jù)本地區(qū)的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guī)定。 一、安徽省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人身損害 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如下: (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 輕微傷 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 (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 傷殘等級 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jīng)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他 特殊侵權 情節(jié)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 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shù)額。 二、山東省 《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zhì)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及其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他情形的 賠償金 )的,具體 賠償標準 規(guī)定如下: (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 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 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精神類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 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 三、福建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根據(jù)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 侵權行為 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 (一)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二)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三)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四、江蘇省 《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因 交通事故 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diào)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 五、 北京 市 關于印發(fā)《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侵權行為致人身體 傷殘 ,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jù)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 定金 錢慰撫,給付數(shù)額可以根據(jù)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zhèn)職工上一年平均 工資 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shù)額可根據(jù)致害行為的性質(zhì)、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zhèn)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 贍養(yǎng) 、 撫養(yǎng) 、 扶養(yǎng) 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對于損害事故的發(fā)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jù)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jīng)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六、四川省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中確定了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的具體標準 ,如下: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應根據(jù)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jīng)濟發(fā)展的現(xiàn)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zhì)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qū)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標準時還應當區(qū)別物質(zhì)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 (一)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力口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qū)、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tǒng)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qū)分城市和農(nóng)村。 (二)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shù)×責任系數(shù)。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 傷殘等級系數(shù),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 責任系數(shù)按照當事人 過錯責任 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shù)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shù)為0.5。 侵權行為手段、情節(jié)、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shù)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shù)額。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三)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監(jiān)護權 、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nèi)。鑒于我省各地經(jīng)濟發(fā)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nèi)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 (四)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guī)定。 (五)以獲取經(jīng)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guī)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shù)額應根據(jù)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 (六)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七)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shù)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八)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shù)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九)對 一審 法院聲責任劃分正確的情況下,按照本意見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 二審 及再審法院不應加以改變。 據(jù)媒體報道,四川省最高法院出臺《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 國家賠償 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七、陜西省 《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guī)定: (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 (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 (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guī)定的最高限額內(nèi)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jīng)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nèi)決定賠償數(shù)額。 八、重慶市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 知識產(chǎn)權侵權 損害賠償數(shù)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條規(guī)定,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侵犯自然人的 著作權 中的人身權,包括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 (二)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 (一)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 (二)權利人體現(xiàn)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 (三)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四)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jīng)濟利益。 (五)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shù)氐纳鐣?jīng)濟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jié)、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 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 訴訟 ,也可以與財產(chǎn)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 九、廣東省 《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如下: (一)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jù),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 (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 (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 (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 (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 (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 (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 (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 (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 (二)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 十、云南省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對關于損害賠償?shù)姆秶鷨栴}規(guī)定,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 十一、河南省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三十條規(guī)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shù)?,統(tǒng)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tài)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造成殘疾,受害人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類推侵害自然人生命權予以酌定,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在5萬元以下酌定。侵害自然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在2萬元以下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