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公司在勞動合同期內辭退員工,如果是因員工有重大過錯而辭退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的,沒有賠償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如果是無過錯性辭退員工,則補償標準是員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補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是違法辭退的,則按補償標準的雙倍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jù)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員工在合同期內被辭退怎么賠償公司在勞動合同期內辭退員工,如果是因員工有重大過錯而辭退的,沒有賠償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如果是無過錯性辭退員工,則補償標準是員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補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是違法辭退的,則按補償標準的雙倍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jù)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怎么賠償勞動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當按照以下情形賠償:
如果是違法辭退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的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應當按照經濟補償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辭退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被辭退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或者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雙方產生糾紛的,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一般分為四個步驟:當事人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
一、當事人申請:當事人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材料、證據(jù)。
二、審查受理:勞動仲裁申請書符合要求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仲裁準備:仲裁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
四、仲裁審理: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合同期內被辭退怎么賠償①在合同期內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如果單位和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的話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②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③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④如果單位沒有和勞動者協(xié)商,無故辭退的話,需要按經濟補償金的雙倍支付經濟賠償金。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合同內被辭退工資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