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勞動合同法對此問題沒有做專門的規(guī)定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但約定了用人單位可以有自己的公司制度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因此,問題中描述的情形需要看公司制度是怎么規(guī)定的,根據你的問題描述是導致了公司的巨大損失,按照一般規(guī)定,可能公司會要求你賠償。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可以就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事項在公司制度里面進行約定,按照問題描述,屬于非故意的疏忽,但導致了公司巨大的損失,公司是可能會要求你承擔一定得責任的,否則的,公司在經營中可能就要承擔一樣的風險,比如如果想搞倒競爭對手太容易了,雇傭幾個人去對方公司上班,然后造成損失,這顯然會極大損害公司利益。但又依據我國的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所以,即使要補償,也是要在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內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 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非故意損失2萬賠償比例員工非故意損失賠償比例在法律上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
員工過失造成公司遭受損失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造成其他員工受傷的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只要該勞動者不存在醉酒、吸毒或自殺自殘等行為,也算工傷。也應該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賠償中,有勞動者無過錯原則。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我是員工,在工作中非故意造成公司大約十萬元損失,請問要賠多少?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溫馨提示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代表任何建議。
應答時間:2020-12-04,最新業(yè)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員工在工作中不是故意的造成經濟損失該怎么處罰?勞動者在履行職務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的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第三人造成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了損害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用人單位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有權向勞動者追償。要先明確員工的行為是不是故意的,故意那應對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如果是過失造成的重大損失,應結合工資水平行業(yè)的風險、造成損害的程度等因素綜合判定勞動者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更為妥當。
但用人單位在實際行使追償權利時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舉證問題。建議從以下兩個方面作為著力點一方面在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合同中寫明員工的職責、失職情形、員工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以及損失的計算依據、標準;另一方面在損害發(fā)生時,應及時固定證據,以確定因果關系以及損失的實際數額。如果勞動者不配合積極賠償的話,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無意間對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可以要求賠償并開除員工嗎?員工無意間對公司造成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的損失,公司可以要求賠償,但是不能因此而馬上開除員工。員工無意間對公司造成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了損失,只要不是因為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的事情,就不應該開除員工,可以懷疑員工的業(yè)務能力,可以給員工調整崗位,但是馬上開除員工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員工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去申請公司予以補償。
一、由于員工的失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可以要求賠償。
員工的失誤對公司造成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了損失,員工自己肯定要承擔這一部分責任的,所以公司有理由去要求員工來承擔,因為他的失誤所造成的公司損失,可以要求他承擔,全部也可以要求他承擔一部分,甚至可以對此員工進行一定金額的處罰。這一切只要公司規(guī)定允許的范圍內,公司都可以這樣處理,犯員工非故意造成公司損失 了錯誤的員工的。
二、由于員工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公司也不可以直接開除員工
由于員工的失誤,對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來處罰員工,但是不可以直接開除員工,因為直接開除員工,是需要對員工進行相應補償的,根據勞動合同約定補償或者根據最低標準補償。如果該員工不是正式員工,而是一個實習期的員工,那么公司可以因此為理由,不予轉正,因為實習期的員工沒有達到公司崗位標準,是可以辭退的。
三、由于員工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給員工調整崗位
員工失誤對于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那么說明這個員工在原來的崗位上的工作有缺失,并沒有達到崗位的要求。所以公司可以給員工調崗,員工也需要積極的配合公司調崗的決定,畢竟是自己犯了錯誤就應該積極的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