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農村土地征用 賠償法 標準如下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guī)定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以規(guī)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2、先補償再 征地 ,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確征地應按市場價格補償。根據(jù)草案, 征地補償 不再按以往的土地產值為標準計算。土地補償標準既考慮原有用途年產值因素,又要綜合考慮土地區(qū)位、供求關系、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各類因素,特別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著住的補償,則應當遵循市場原則。最終補償目的要達到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將補償內容由三項改為五項。在現(xiàn)行“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和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基礎上,把住宅從地上附著物中單列出來,并新加了社會保障的補償。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被征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則安排 宅基地 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6、 社保 方面。將在補償資金中增加社保補貼資金,記入被征地農民 養(yǎng)老保險 個人賬戶。 7、草案還對 征地程序 作出原則性規(guī)定。必須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并明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補償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權國務院就征地補償安置制定具體辦法。依據(jù)現(xiàn)行《土地管理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過國家向農民征地,成為國有土地后再轉入市場。失地農民往往無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觀上形成了政府與民爭利的局面。 9、如果對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補償標準作了修改,具體會提高多少征收補償征收補償應該會提高到現(xiàn)在補償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將征收補償提高10倍,農民一畝地能拿到60萬的征收補償。 農村 集體土地 或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復雜很多,包括城鄉(xiāng)接合部、鄉(xiāng)鎮(zhèn)、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體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也就是說,一畝地一般征收補償不超過6萬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補償不足100塊錢。 10、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草案將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修改為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給予公平補償,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以規(guī)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11、未來,土地管理法還可能進行更多的修訂,改革后農民可稱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體,通過稅收調節(jié)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為地方財政收入。
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法過去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各地在制訂征地標準時,往往按地塊來測算年產值,并由此確定年產值倍數(shù),從而造成同地不同價等問題,損害了一些被征地農民的利益。為了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使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他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國土資源部日前專門發(fā)布了《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確定了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jù)這個指導意見,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耕地的最低統(tǒng)一年產值標準,并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制訂統(tǒng)一年產值標準必須考慮被征收耕地的類型、質量、農民對土地的投入、農產品價格、農用地等級等因素。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tǒng)一年產值倍數(shù),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確定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按法定的統(tǒng)一年產值倍數(shù)計算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應當提高倍數(shù)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shù)厝嗣裾y(tǒng)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當?shù)厝嗣裾嫉淖罡哐a償標準執(zhí)行。
【拓展資料】
有條件的地區(qū),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實行征地補償。制訂區(qū)片綜合地價應考慮地類、產值、土地區(qū)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shù)量、土地供求關系、當?shù)亟洕l(fā)展水平和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土地補償費應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理分配。具體分配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訂。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應全部用于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安置。
據(jù)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以來開展的土地市場治理整頓表明,一些地方不顧自身實際,亂占濫用耕地,上一些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使很多農民失去土地。有些地方財政吃緊,就干脆壓低補償安置標準,甚至拖欠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費。在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中,全國共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農民征地補償費147.7億元。目前,各地正在加大清欠力度。( 的張曉松)
國土資源部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用地單位應優(yōu)先吸收被征地農民就業(yè)
根據(jù)國土資源部日前發(fā)布的《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用地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吸收被征地農民就業(yè),使他們的長遠生計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據(jù)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現(xiàn)行法律對被征地農民并沒有提出具體的安置途徑。為了使被征地農民真正分享到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的成果,保障他們的長遠生計,《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規(guī)定,對被征地農民視不同情況,分別實行農業(yè)生產安置、重新?lián)駱I(yè)安置、入股分紅安置、異地移民安置,從而大大拓寬了安置途徑。
具體來說,征收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的農民集體土地,應當通過利用農村集體機動地、承包農戶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轉和土地開發(fā)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農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繼續(xù)從事農業(yè)生產。
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當?shù)厝嗣裾畱獙⒁蛘鞯囟鴮е聼o地的農民,納入城鎮(zhèn)就業(yè)體系,并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此外,有關地方政府還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向被征地農民提供免費的勞動技能培訓,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在同等條件下,用地單位應優(yōu)先吸收被征地農民就業(yè)。
對有長期穩(wěn)定收益的項目用地,在農戶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與用地單位協(xié)商,可以以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入股,或以經批準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通過合同約定以優(yōu)先股的方式獲取收益。
本地區(qū)確實無法為因征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提供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意見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統(tǒng)一組織,實行異地移民安置。( 的張曉松)
國家保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知情權
國土資源部日前發(fā)布的《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規(guī)定,在征地過程中必須嚴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別是要保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知情權。
根據(jù)這個指導意見,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但是,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shù)量等現(xiàn)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guī)定等特殊情況外,國土資源部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h(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guī)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
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標準2020土地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的征用主要是用于規(guī)劃內建設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但是征用的手續(xù)要通過相關的審批流程才可以征用,同時土地拆遷賠償也會根據(jù)地區(qū)的經濟水平和征用的面積來核算。不同地區(qū)的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要根據(jù)當?shù)氐慕洕闆r來定。北京延慶的土地補償標準是每畝10萬元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天津市的價格只有每畝2.9萬元;山西太原小店區(qū)的標準為181636元/畝;河北石家莊的為67038/畝;遼寧沈河的土地補償標準高達45萬/畝;安徽馬鞍山卻只有55600元/畝;
法律依據(j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條為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了規(guī)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
農村占用土地怎么賠償占用農村土地賠償項目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包括了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具體來說:
1、土地補償費;
2、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第一,是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第二,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xié)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第三,對于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3、安置補助費;
4、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另有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yǎng)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xié)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征地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shù)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xiāng)(鎮(zhèn))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fā)展生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yè)和不能就業(yè)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另行制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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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征地賠償?shù)臉藴适鞘裁?/strong>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標準規(guī)定是補償內容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