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依據(jù)、處罰內(nèi)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根據(jù)規(guī)定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jù)、處罰內(nèi)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要載明哪些內(nèi)容交通 行政處罰決定書 要載明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內(nèi)容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 (一)當事人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事實和證據(jù);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 不服行政處罰 決定, 申請行政復議 或者 提起行政訴訟 的途徑和期限?!兜缆方煌ò踩ā返谝话倭闫邨l, 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jù)、處罰內(nèi)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交通事故行政處罰決定書包括哪些內(nèi)容?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應當載明處罰機關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名稱、違法事實、行政處罰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的依據(jù)、處罰內(nèi)容、處罰時間以及處罰地點,最后由相應的執(zhí)法人員進行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
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jù)、處罰內(nèi)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交警行政處罰決定書內(nèi)容包括哪些一、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nèi)容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決定書內(nèi)容主要包括:
(1)當事人的姓名、地址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指違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當事人的姓名、當事人的長住地址。
(2)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指當事人違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事實。
(3)處罰依據(jù),指對當事人處罰所要使用的具體法律、法規(guī)條款。
(4)處罰內(nèi)容,指對違反道路安全的當事人所要進行的何種類處罰的內(nèi)容。
(5)時間,指當事人違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規(guī)后處罰時的時間。
(6)地點,指違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當事人實施處罰時的開據(jù)地。
(7)處罰機關名稱,指對違反道路法律、法規(guī)的當事人實施處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名稱。
(8)簽名或者蓋章,指對當事人實施處罰的執(zhí)行公安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
以上是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法定事項,必須全部具備。
二、發(fā)生交通事故有哪些行政處罰?
根據(jù)《道路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其違章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具體規(guī)定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證。
(2)造成重大事故,負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5)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6)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并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7)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逃逸,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嫁禍于人以及有其他惡劣行為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裁決之日起生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二年內(nèi)不準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對軍人、武裝警察給予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交由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執(zhí)行。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應當及時將執(zhí)行情況告知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三十日內(nèi),應當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十五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處罰依據(jù),處罰的地點,當然,最重要的處罰內(nèi)容,處罰機關的名稱,然后最后是誰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誰簽字就可以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了。還是希望大家在日常駕車的過程當中,永遠都不要接收到交通部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為遵守辦理交通處罰決定書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是最基本的道德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