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第1點相關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責任人肯定是要接受法律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制裁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第2點問題嚴重的話肯定還會撤職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第3點就是相關的人還要承擔相應的一些刑事責任。
礦山死了人,法人代表會被判刑嗎?礦山上死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了人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法人代表不會被判刑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但是相關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人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責任人一定會被追究,追究責任。
煤礦造成20人死亡,1人受傷,主要負責人給予什么處罰?煤礦造成20人死亡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主要負責人有可能受到經濟處罰及刑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對直接負責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
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 事故發(fā)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fā)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煤礦較大事故責任人處理法律分析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事故,由縣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設區(qū)礦山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市人民政府確認。
2.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省級人民政府確認。
3.重大事故: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確認。
4.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初步認定,報國務院確認。
5.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事故,按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報告。偵查結案后認定屬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結案證明,按公共安全事件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國家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