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法律分析:根據(jù)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對于非吸案高管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的判決一般是依照其吸收的金額來確定刑事處罰的。對于高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于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對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高管是指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jīng)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jié)果發(fā)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非吸怎樣認定是不是高管【法律分析】
只要該員工在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是負責公司經(jīng)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則可以認定該員工是公司的高管。高管主要包括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他人員。
1.高管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不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會判處刑罰。
2.高管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jié)果發(fā)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非吸集案高管如何立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刑事犯罪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高管、經(jīng)理、法定代表人、包括部分業(yè)務員都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擾亂金融秩序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非吸案一般怎么判非吸案對其主管或者負責人一般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若單位犯前款罪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的非吸案哪些人屬于高管 ,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法律分析】
非吸案件,一般分為三部分,老板高管,業(yè)務崗位,行政崗位,不同崗位量刑標準是不一樣的。單位犯罪責任人員量刑:1、單位吸收存款額不滿100萬元或吸收公眾存款不足150戶,但給存款人造成50萬元損失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損失每增加7萬元或每增加3戶,刑期增加一個月;適用拘役刑不足以體現(xiàn)刑罰價值的,以有期徒刑六個月為起點;宣判前退還全部存款的,適用罰金刑;2、單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損失100萬元或吸收公眾存款150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4萬元或每增加3戶,刑期增加一個月;3、單位吸收存款500萬元,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十二、 將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修改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皢挝环盖翱钭锏?,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坝星皟煽钚袨椋谔崞鸸V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jié)果發(fā)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