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一、孕期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賠償金 給多少? 勞動法 規(guī)定,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jù)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 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 勞動合同 延續(xù)到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才屆滿。違法 解除合同 的話,需要賠償雙倍的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女職工孕期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么? 對于懷孕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一般都認為是比較麻煩和敏感的問題。但涉及到女職工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權益應得到用人單位足夠的重視。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我國勞動立法上,對在“三期”的女職工的保護是具有傾向性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 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任何單位不得因 結婚 、懷孕、 產假 、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xié)議。但是,女職工要求 終止勞動合同 或服務協(xié)議的除外?!?另外,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于貫徹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guī)定: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勞動合同期限 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應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動延續(xù)到相應的期限屆滿為止。 三、哪些情況單位可以開除懷孕的女職工? 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相關規(guī)定,處于“三期”的女職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仍然有權依法解除: 1、在 試用期 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懷孕女職工如果符合過錯性解除的相關法定條件,用人單位仍有權依法解除。 由此可見,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我國法律對女職工是有特殊保護的。單位不得隨便開除處于孕期的女職工,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女職工可以主張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就算是勞動合同在孕期內到期,也應該順延到哺乳期結束,再由雙方協(xié)商是否續(xù)簽。
懷孕期被解除勞動合同該怎么賠償在孕期被解除勞動合同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的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用人單位需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標準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孕期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具體是什么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孕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需要按雙倍的經濟補償標準來給予其賠償。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時間每滿一年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單位需要賠償其二個月的工作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不滿半年的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則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孕婦解除合同賠償標準孕婦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的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shù)臉藴手Ц峨p倍賠償金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屬于孕婦自愿解除或者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孕期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什么呢公司在職工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的孕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的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賠償標準是職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孕期解除合同賠償明細 ,就支付二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來計算;不到六個月的,支付給職工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