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發(fā)生兩人及兩人以上死亡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事故構(gòu)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應當負刑事責任。
造成兩人死亡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承擔什么法律責任?【標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解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的基礎上,對于構(gòu)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nèi)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構(gòu)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nèi),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shù)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法律規(guī)定你朋友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現(xiàn)在的交通事故過失案件處實刑的較少,可以爭取緩刑或是監(jiān)外執(zhí)行。
交通事故導致兩人死亡,需要承擔怎樣的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罪刑期的多少是與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公共財產(chǎn)損失情況以及其在事故中所承擔的責任來確定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如果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死亡二人以上,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景觀壩放水致2人身亡,責任人被刑拘,是否該對其嚴懲?景觀壩放水致兩人身亡,責任人被刑拘,應該對其嚴懲。
如果是汛期的話,景觀壩放水情有可原,如果是緊急情況景觀壩放水也可以理解,既沒有提前通知也沒有提前報警,因此景觀壩責任人應該承擔全部責任。相信經(jīng)過這件事情之后,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他也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希望每個人在生活中都要了解相關情況,避免因為自己的工作失誤而對他人的生命造成影響。在這件事情中一個家庭也是因為他人事物而變得智力破碎。
1、這個事情是怎么回事?
2021年12月9日,在福建發(fā)生了一起因景觀壩放水,導致父女二人身亡的慘烈情況。在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一家三口在節(jié)假日的時候去河灘玩耍曬太陽,沒有想到的是因為景觀壩的突然放水剝奪了婦女的生命。由此可以看出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臨,死亡二人對責任人的處理 我們在外出游玩的時候一定要遠離河壩淺灘,這樣才可以更好的避免意外情況的產(chǎn)生。
2、這件事情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中,景觀壩的負責人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因為沒接到上級領導的指示就隨意放水,本身就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而且還因為自己的工作失誤導致他人死亡,必須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只有嚴格處理才可以更好的警示他人。希望每個人在生活中都能夠尊重自己的工作,尊重他人的生命。
3、我的個人看法是什么?
作為家長來說,在和孩子外出游玩的時候,一定要盡到看護責任,選擇游玩地點更要慎之又慎,避免因為家長的選擇而影響孩子的生命。同時作為工作人員來說,在生活中也要嚴格按照工作章程展開工作,避免因為工作不當而釀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