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建筑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包括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根據(jù)應急預案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的界定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今后,一旦建筑工程發(fā)生事故,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三十七條 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guī)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jù)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xiàn)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現(xiàn)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與施工現(xiàn)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根據(j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事故分為特大、重大、重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一小時內向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并做好相關救援工作。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重大事故是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旦建筑工程發(fā)生事故,事故現(xiàn)場相關人員應立即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吨腥A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jù)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工程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一)特別重大事故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建筑工程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所以此次事故應定性為“較大事故”故此可能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傷亡以及財產損失在審判中作為量刑情節(jié)考慮。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為單位犯罪。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者是施工單位及工程監(jiān)理單位。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而造成嚴重后果,是這種犯罪行為的本質特征。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梢允浅鲇谑韬龃笠獾倪^失,也可以是過于自信的過失。這里所說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其所造成的危害結果的心理狀態(tài)而言。所謂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質量下本導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傷、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條件。根據(jù)司法實踐經驗和有關規(guī)定,所謂重大傷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所謂嚴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傷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的數(shù)額,一般掌握在五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雖不足上述規(guī)定的數(shù)額,但情節(jié)嚴重。使生產、工作受到重大損失的,也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所謂后果特別嚴重,在司法實踐中主要包括以下情況:(1)致多人死亡、重傷的;(2)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的;(3)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犯罪行為人表現(xiàn)特別惡劣的,如不采取積極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的擴大或者故意偽造、破壞現(xiàn)場,企圖逃避罪責的等;(4)行為人明知沒有安全保證,甚至已經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仍然不聽勸阻,拒不采納正確意見和補救措施,一意孤行,終于釀成重大安全事劫,還要綜合考察犯罪事實、情節(jié)和具體的危害程序,以在擇定的量刑檔次內選擇確定輕重不同的刑罰。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后果特別嚴重的,即造成多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等,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