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是這樣構(gòu)成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的:1、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物安全。2、行為人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3、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四十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jiān)獄或者其他執(zhí)行場所執(zhí)行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第一百二十三條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以下要件構(gòu)成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1、侵犯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的客體是公共安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物安全。
2、行為人對飛行中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3、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怎么處罰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是指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那么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怎么處罰的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是指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飛行的危險性和易受侵犯性,為達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機組人員、乘客、重大公私財物的安全為代價。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是什么罪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立案標準:該罪是行為犯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只要行為人實施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了對飛行中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原則上就構(gòu)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是指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物安全。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國怎么認定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符合下列條件即構(gòu)成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1、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
2、主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物安全;
4、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的司法解釋1、外國民用航空器飛行管理規(guī)則(節(jié)錄)第三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飛行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的外國民用航空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如果發(fā)現(xiàn)可能危及飛行安全的嚴重故障時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有關部門有權(quán)制止該航空器繼續(xù)飛行,并且通告叵登記國;該航空器可否繼續(xù)飛行,由航空器登記國確定。2、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事故調(diào)查條例(節(jié)錄)第六條空勤組執(zhí)行飛行任務中,發(fā)生嚴重威脅飛行安全,接近事故邊緣者;或飛機、人員輕微損傷,其程度構(gòu)不成等級飛行事故者,統(tǒng)稱飛行事故征候。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節(jié)錄)第四十六條飛行中,對于任何破壞民用航空器、擾亂民用航空器內(nèi)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載人員或者財產(chǎn)安全以及其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他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機長有權(quán)采取必要的適當措施。飛行中,遇到特殊情況時,為保證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的安全,機長有權(quán)對民用航空器作出處置。第一百九十二條對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第一百九十五條故意在使用中的民用航空器上放置危險品或者唆使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他人放置危險品,足以毀壞該民用航空器,危及飛行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第一百九十七條盜竊或者故意損毀、移動使用中的航行設施,危及飛行安全,足以使民用航空器發(fā)生墜落、毀壞危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