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依據(jù)國家標準(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鑒定結果分10個等級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其中傷殘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傷殘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傷殘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遠距離流動受限; c.斷續(xù)工作; d.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 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鑒定程序: 申請工傷鑒定的程序一般為:先到(市)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并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yè)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在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只要攜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治療時的病歷卡原件和復印件,就可以向該部門提出工傷鑒定申請,該部門工作人員會對傷者受傷過程及有關事宜進行調查核實,在傷者完成全部治療之后給出 工傷鑒定結果 ,并由醫(yī)院出示醫(yī)療診斷證明書。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jù)工傷鑒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在申請過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業(yè)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的,那么傷者必須憑與企業(yè)簽定的勞動合同,證明自己與企業(yè)的勞動關系,才可以辦理工傷鑒定。因此,有關部門提醒,外來務工人員在與企業(yè)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一式兩份,自己手中留一份。這樣在出現(xiàn)以外糾紛時,才可以有所依據(jù),通過正當途徑切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一般工傷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y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第3款。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 2、要求:醫(y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jīng)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依地方規(guī)定,康復治療需經(jīng)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jīng)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jù)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guī)定。 (六)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七)傷殘補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 辦理退休手續(xù) 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 基本醫(yī)療保險 費。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jīng)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 終止勞動關系 ,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和 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傷殘等級評定以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的傷殘狀況為標準,以此劃分為10級,賠償標準與判定標準相對應,具體標準如下: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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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有哪些工傷等級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的鑒定標準如下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重度智能損傷;
3、精神病性癥狀表現(xiàn)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4、中度智能損傷等。
工傷傷殘等級賠償標準:
1、一級工傷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7個月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的本人工資;
2、二級為25個月的的本人工資。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傷殘評定標準是怎樣規(guī)定的一級傷殘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jīng)常有人監(jiān)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的活動; 3.明顯職業(yè)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職業(yè)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jiān)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斷續(xù)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蓿?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日?;顒幽芰Σ糠质芟蓿?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 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2011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標準一、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5.1一級5.1.1定級原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5.1.2一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1.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一級1)極重度智能損傷傷殘評定標準對應條款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3)重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4)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C.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活動功能基本喪失;6)雙肘關節(jié)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7)雙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8)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9)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10)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11)雙肺或心肺聯(lián)合移植術;12)小腸切除≥90%;13)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14)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15)全胰切除;16)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17))塵肺叁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18其他職業(yè)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19)放射性肺炎后,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重度低氧血癥[Po220)職業(yè)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21)職業(yè)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損害;22)肝硬化伴食道靜脈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損害;23)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xù)707μmol/L(8mg/dL)。5.2二級5.2.1定級原則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5.2.2二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2.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二級。1)重度智能損傷;2)三肢癱肌力3級;3)偏癱肌力≤2級;4)截癱肌力≤2級;5)雙手全肌癱肌力≤2級;6)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80%,伴有四肢大關節(jié)中3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10)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11)雙膝以上缺失;12)雙膝、雙踝關節(jié)功能完全喪失;13)同側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14)四肢大關節(jié)(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jié)功能完全喪失者;1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16)無吞咽功能,完全依賴胃管進食;17)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損;18)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損傷>30cm2;19)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術,呼吸困難Ⅲ級;20)心功能不全三級;21)食管閉鎖或損傷后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痰或空腸造瘺進食;22)小腸切除3/4,合并短腸綜合癥;23)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損害;24)肝外傷后發(fā)生門脈高壓三聯(lián)癥或發(fā)生Bdd-chiari綜合征;25)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26)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術后;27)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28)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29)塵肺叁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30)塵肺貳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31)塵肺叁期伴活動性肺結核;32)職業(yè)性肺癌或胸膜間皮瘤;33)職業(yè)性急性白血病;34)急性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3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36)肝血管肉瘤;37)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內生肌酐清除率450μmol/L(5mg/dL);38)職業(yè)性膀胱癌;39)放射性腫瘤。5.3三級5.3.1定級原則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5.3.2三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3.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三級。1)精神病性癥狀,經(jīng)系統(tǒng)治療1年后仍表現(xiàn)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2)精神病性癥狀,經(jīng)系統(tǒng)治療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偏癱肌力3級;4)截癱肌力3級;5)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6)中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7)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兩項及兩項以上者;8)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jié)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毀容;10)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1)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12)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功能喪失;13)雙髖、雙膝關節(jié)中,有一個關節(jié)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jié)重度功能障礙;14)雙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15)一側髖、膝關節(jié)畸形,功能完全喪失;16)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17)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18)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19)雙眼矯正視力20)一側眼球摘除或眼內容物剜出,另眼矯正視力21)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22)喉或氣管損傷導致靜止狀態(tài)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23)同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24)一側上頜骨或下頜骨完全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損傷/>30cm2;25)舌缺損>全舌的2/3;26)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術;27)一側胸廓成形術,肋骨切除6根以上;28)一側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術;29)一側全肺切除并大血管重建術;30)Ⅲ度房室傳導阻滯;31)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損害;32)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33)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34)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35)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瘺;36)膀胱全切除;37)塵肺叁期;38)塵肺貳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39)塵肺貳期合并活動性肺結核;40)放射性肺炎后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41)粒細胞缺乏癥;42)再生障礙性貧血;43)職業(yè)性慢性白血??;44)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45)中毒性血液病,嚴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46)砷性皮膚癌;47)放射性皮膚癌。5.4四級5,4.1定級原則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5.4.2四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4.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四級。1)中度智能損傷;2)重度癲癇;3)精神病性癥,經(jīng)系統(tǒng)治療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4)單肢癱肌力≤2級;5)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6)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面部中度毀容;8)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jié)中1個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10)雙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11)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12)一側肘上缺失;13)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14)一側膝以上缺失;15)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17)一眼矯正視力18)雙眼矯正視力19)雙耳聽力損失≥91dB;20)牙關緊閉或因食管狹窄只能進流食;21)一側上頜骨缺損1/2,伴顏面部軟組織損傷>20cm2;22)下領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qū)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20cm2;23)雙側顳下頜關節(jié)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24)面頰部洞穿性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xiàn)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xiàn)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jù);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yè)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