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屬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法律規(guī)定“交通事故”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其中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車輛在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時翻車造成傷亡,不是在法律規(guī)定的“道路”范圍內發(fā)生事故,因此屬于非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我開工程車在工地上翻車哪個責任?屬于工傷,工地要負責任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在工作期間受到的傷害屬于工傷,即使是操作失誤受到的傷害。
法律分析
職工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地點受傷的情況,只有先經過工傷事故認定,確認職工的傷害屬于工傷事故時,才會進行工傷事故鑒定與工傷事故賠償。工傷事故認定條件有以下幾點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
(一)職工與企業(yè)或雇主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無論是職工與企業(yè)之間,還是職工與雇主之間,凡是用工,一律以勞動合同的形式固定其勞動法律關系。在用人單位和職工之間存在勞動合同,是構成工傷事故責任的必要要件。
(二)職工必須受有人身損害事實,工傷事故的損害事實,是職工人身遭受損害的客觀事實,不包括財產損害和其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他利益的損害。職工的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都在勞動保險的范圍之內,都是工傷事故侵害的客體。
(三)職工的損害必須在其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發(fā)生,工傷事故也要求受雇職工的損害是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發(fā)生,這也是執(zhí)行職務,但并不要求必須是因其執(zhí)行職務行為所致,也包括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因其他原因所致。
(四)事故須是職工受到損害的原因,這是構成工傷事故責任對因果關系要件的要求。換言之,事故須與職工受到人身損害的事實之間具有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我開工程車在工地上翻車哪個責任如果是在工地道路卸貨時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道路垮塌導致車翻了。那么工地占絕大部分責任。
法律分析
屬于工傷,是在工作期間受到的傷害,相關法律規(guī)定:在工作期間受到的傷害屬于工傷。翻車的原因是壓垮路的話,屬于意外事故,受傷應該算工傷,所以老板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并且車輛有保險的話,大部分損失保險公司會承擔。如果老板不承擔責任可找當地的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會協(xié)調,如果協(xié)調不成,保留好證據。工程車安全事故率一直居高不下,和操作人員有關系的同時,更多的原因是車輛本身結構和安全措施沒有做到位。在歐洲采礦業(yè),礦業(yè)集團會采用雷達、攝像頭、超聲波等輔助設備來輔助駕駛人員,大大降低事故發(fā)生率工程車在工地發(fā)生交通事故 ;在歐洲市政特種車輛中,毫米波倒車雷達、盲點探測雷達等被廣泛運用,甚至在一些特種運輸車輛中作為強制安裝設備;在中國,賽豚車輛安全雷達也被一些有安全意識的企業(yè)認可和推廣,保護車輛、人員的同時,更多時候是保護了企業(yè)的財產。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