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國家賠償責任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的特點:國家承擔責任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賠償范圍有限,賠償方式和標準法定化。
國家賠償責任制度產生于19世紀末,本世紀中才在各國得到長足的發(fā)展,中國1982年憲法和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均對其作了原則規(guī)定。
國家賠償?shù)囊粋€顯著特點就是由國家承擔法律責任,最終支付賠償費用,由法律規(guī)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具體賠償義務,實施侵行為的公務人員并不直接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履行賠償義務。
擴展資料;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申請人申請保全有錯誤造成損害的;
(二)因申請人提供的執(zhí)行標的物有錯誤造成損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四)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執(zhí)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員違法動用、隱匿、毀損、轉移、變賣人民法院已經(jīng)保全的財產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害后果的;
國家賠償責任的含義及特點有哪些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國家對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行使公共權力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的法定權力與合法利益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國家賠償責任的特點:⑴產生國家賠償責任的原因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的不法侵害行為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⑵國家賠償責任的主體是國家;⑶國家賠償責任的范圍包括行政賠償與刑事賠償兩部分。
國家賠償?shù)墓δ鼙憩F(xiàn)在哪些方面法律分析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shù)臋嗬?。以支付賠償金為主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致人精神損害的,同時可以要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及賠禮道歉,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同時要求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國家對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行使公共權力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權力與合法利益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lián)網(wǎng)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國家賠償方式有哪些?一、根據(jù) 國家賠償法 的規(guī)定 國家賠償 方式有哪些?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國家賠償方式有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以支付 賠償金 為主,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shù)奶攸c是賠償程序多元化,不僅行政賠償和 刑事賠償 適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樣是行政賠償,受害人可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在行政復議、行政 訴訟 中一并提出,還可以單獨提出。 二、相關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國家賠償時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或存在過錯等原因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shù)呢熑危c其他形式的賠償責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國家承擔責任,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shù)囊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由國家承擔法律責任,最終支付賠償費用,由法律規(guī)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具體賠償義務,實施 侵權行為 的公務人員并不直接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履行賠償義務。國家是抽象主體,不可能履行具體的賠償義務,一般由具體的國家機關承擔賠償義務,因此,形成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了“國家責任,機關賠償”的特殊形式。不過,不能由此把國家賠償?shù)韧跈C關賠償責任。 第二,賠償范圍有限。是一種有限賠償責任。國家賠償 法規(guī) 定了國家賠償?shù)姆秶裁鞔_了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各種情形。 第三,賠償方式和標準法定化。國家賠償?shù)闹饕绞绞侵Ц顿r償金,輔助方式是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賠償標準 因侵犯的對象和程度的不同而變化,且賠償數(shù)額有最高限制。 第四,賠償程序多元化。國家賠償?shù)牧硪伙@著特點是賠償程序多元化,不僅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適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樣是行政賠償,受害人可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還可以單獨提出。 由于國家的機構導致冤假錯案的產生或者失誤導致當事人的身心受到傷害的情況的,當事人及其家屬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申請國家賠償?shù)闹饕绞綖楝F(xiàn)金賠償加之其他方式的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賠償需要準備的材料和需要經(jīng)過的程序比較復雜,一定要準備齊全以免影響辦理時效。
根據(jù)我國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有哪些(1)損害必須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的行為造成的;
(2)國家負責賠償?shù)膿p害必須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造成的;損害必須是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必須是現(xiàn)實已經(jīng)產生或必然產生的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是直接的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不是間接的;賠償是法律規(guī)定的。
無論行政機關在作出職權行為時有無過錯,只要其行為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且因此給相對人造成損失,就應承擔賠償責任,而不管其主觀上有無過錯。受害人也無須證明作出行為的行政機關或其工作人員有故意或過失,只要行政機關無法證明其實施的行為合法就要無條件地予以賠償。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
2、侵犯公民人身權的違法行政行為;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
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國家機關或國家公職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侵犯了民事主體合法權利造成損害時,依法由國家承擔的侵權賠償責任。國家賠償責任制度產生于19世紀末,本世紀中才在各國得到長足的發(fā)展,中國1982年憲法和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均對其作了原則規(guī)定。構成要件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1)其行為主體只限于國家機關或國家公職人員;(2)行為主體須在執(zhí)行職務中實施了民事侵權行為;(3)其行為須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的損害后果。國家賠償責任主要可分為兩類,一是民事賠償責任,另一是冤獄賠償責任。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錯誤,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家賠償責任責任方式有哪些一、 國家賠償 責任責任方式有哪些 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的損害程度后,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謴驮瓲睿褐肛撚匈r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tài)的條件下才能適用。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 侵權行為 的侵害而脫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占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 二、國家 賠償金 額是如何計算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 2、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權 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 醫(yī)療費 、 護理費 ,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喪失勞動能力 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xù)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 傷殘等級 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 扶養(yǎng) 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 喪葬費 ,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一)支付賠償金 (二)返還財產 (三)恢復原狀 以上三種賠償方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另外,檢察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 國家賠償法 第15條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國家賠償責任的主體要件 國家賠償責任的主體要件解決的是國家對哪些組織或個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的問題。 根據(jù)我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guī)定,能成為國家賠償責任中的侵權主體的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還有法律、 法規(guī) 授予國家職權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另外,有幾類特殊的組織或個人的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國家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一種是受國家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他們在行使受委托的職權時違法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受委托人超出委托范圍實施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了侵權行為,國家是否對此承擔賠償責任呢?筆者認為如果受委托人的侵權行為與執(zhí)行受托的職權有關,且侵權人只存在過失的情況下,國家對受托人的侵權行為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治安聯(lián)防隊員在維護治安的過程中,對不服管理的人員使用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了強制力,卻造成了對方的人身傷害,國家是需要對此負賠償責任的。但如果治安聯(lián)防隊員在休假期間,粗暴毆打國家賠償責任有哪些特點 他人則可視為被委托人實施非職權范圍的行為,國家對此不負賠償責任。另一種是應邀或自愿協(xié)助執(zhí)行公務的組織或個人,他們在執(zhí)行公務范圍內的侵權行為,國家應當負責。如某公民在協(xié)助警察追趕逃犯時用木棒毆打致人傷害的,國家應當對此類行為負責,但是如果協(xié)助人員對已被抓獲的逃犯毆打致人傷害的,其行為不可視為國家侵權行為,應由其個人負責。還有一種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內部機構或臨時組建機構,他們依職能或授權執(zhí)行職務的侵權行為所致?lián)p害,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在我國也明確規(guī)定了公民的私有財產和個人權益是不能夠受到侵犯的,一旦發(fā)現(xiàn)受到侵害的現(xiàn)象可以用法律武器來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國家機關對公民造成的損害也是要進行一定的賠償?shù)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