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1、交通事故發(fā)生之后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由交警部門根據(jù)事故雙方陳述、事故調查、現(xiàn)場勘查等證據(jù)材料分析事故責任劃分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2、對于交通事故造成面部毀容人身傷害的賠償,具體賠償包括:醫(y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受傷情況嚴重構成傷殘等級,還可以進行司法鑒定,根據(jù)鑒定結論主張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鑒定費。
3、計算受傷的損失金額,結合事故責任劃分,及事故雙方車輛是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的性質,確定最終向對方索賠的金額。
4、對于交通事故賠償,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判決。
交通事故毀容賠償標準是依據(jù)什么受害人若因交通事故導致毀容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則責任人進行賠償標準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的依據(jù)為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具體條文如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臉部傷殘鑒定標準是什么車禍臉部傷殘鑒定標準為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二級傷殘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2.2.5面部瘢痕90%以上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嚴重影響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礙。六級傷殘:2.6.8面部瘢痕20%以上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明顯影響容貌。八級傷殘: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影響容貌。2.8.6面部大量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影響容貌。十級傷殘:2.10.8頭皮損傷瘢痕形成或無毛發(fā),面積達40cm2以上。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條索狀瘢痕10cm以上。2.10.10面部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10cm2以上。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4.1Ⅰ級傷殘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a)植物狀態(tài);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d)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頭面部損傷致:a)雙側眼球缺失;b)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交通事故臉部毀容的標準定級和賠償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
六類殘疾標準
視力殘疾標準 1.視力殘疾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的定義
視力殘疾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手術及其它療法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盲及低視力兩類。2.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于0.02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或視野半徑小于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yōu)于0.02,而低于0.05;或視野半徑小于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yōu)于0.05,而低于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yōu)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類別級別最佳矯正視力盲一級盲<0.02-無光感;或視野半徑<5度二級盲≥0.02-<0.05;或視野半徑<10度低視力一級低視力≥0.05-0.1二級低視力≥0.1-<0.3
《注》: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
2.如僅有一眼為盲或低視力,而另一眼的視力達到或優(yōu)于0.3,則不屬于視力殘疾范圍。
3.最佳矯正視力是指以適當鏡片矯正所能達到的最好視力,或以針孔鏡所測得的視力。
4.視野<5度或<10度者,不論其視力如何均屬于盲。聽力殘疾標準1.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huán)境聲及言語聲(經(jīng)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但辨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兩類。2.聽力殘疾的分級
列表如下:級別平均聽力損失(dBspL)言語識別率(%)一級>90(好耳)<15二級71-90(好耳)15-30三級61-70(好耳)31-60四級51-60(好耳)61-70
《注》:
本標準適用于3歲以上兒童或成人聽力喪失經(jīng)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語殘疾標準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jīng)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往兩類。2.言語殘疾的分級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fā)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fā)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一級,但不能通過二級測試水平;三級指具有發(fā)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1-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二級,但不能通過三級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fā)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三級,但不能通過四級測試水平。
列表如下:級別語音清晰度(%)言語表達能力一級<10%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二級10-30%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三級31-50%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四級51-70%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
《注》:
本標準適用于3歲以上兒童或成人,明確病因,經(jīng)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智力殘疾標準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fā)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fā)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2.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xié)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shù)(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列表如下:智力水平分級IQ(智商)范圍?*適應行為水平重度一級<20極度缺陷二級20-34重度缺陷中度三級35-49中度缺陷輕度四級50-69輕度缺陷《注》:
1.*WeChsler兒童智力量表
2.智商(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不同的智力測驗,有不同的IQ值,診斷的主要依據(jù)是社會適應行為。肢體殘疾標準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后遺癥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癥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jié)、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jīng)疾病和損傷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xiàn)一項算1分,實現(xiàn)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xiàn)的算0分,據(jù)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jié)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jié)和踝關節(jié)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jié)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jié)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jié)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jié)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jié)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jié)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側凸大于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于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癥(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級別程度計分一級(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二級(中度)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三級(輕度)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
《注》:
下列情況不屬于肢體殘疾范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小于5cm。
4.小于70度駝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側凸。精神殘疾標準1.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xù)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xiàn)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癥;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2.精神殘疾的分級
對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xù)一年以上未痊愈者,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準”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
(1)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于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于兩項評為1分。
列表如下:社會功能評定項目正?;蛴休p度異常確有功能缺陷嚴重功能缺陷個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家庭生活職能表現(xiàn)0分1分2分對家人的關心與責任心0分1分2分職業(yè)勞動能力0分1分2分社交活動能力0分1分2分《注》:
無精神殘疾:五項總分為0或1分。?
摘自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文件〔1995〕殘聯(lián)組聯(lián)字第61號《關于統(tǒng)一制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通知》
交通事故臉部毀容怎么賠償1、交通事故發(fā)生之后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由交警部門根據(jù)事故雙方陳述、事故調查、現(xiàn)場勘查等證據(jù)材料分析事故責任劃分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2、對于交通事故造成面部毀容人身傷害的賠償,具體賠償包括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醫(y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受傷情況嚴重構成傷殘等級,還可以進行司法鑒定,根據(jù)鑒定結論主張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鑒定費。
3、計算受傷的損失金額,結合事故責任劃分,及事故雙方車輛是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的性質,確定最終向對方索賠的金額。
4、對于交通事故賠償,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判決。
擴展資料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
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按照以下6個賠償處理流程處理:
1.當事人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
2.當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如發(fā)現(xiàn)證件破損無法辨認或有假證嫌疑,立即報案。
3.確認證件無疑的,雙方應立即向“110”、“122”備案并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在保險公司受案后填寫《事故確認單》,當事各方將事故車輛就近到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理賠。
4.當事各方車輛到達同一家保險公司后,保險公司及時派員評估定損受損車輛。
5.當事人對保險公司定損無異議的,在物損評估意見書上簽名,保險公司理賠。
6.當事人持本《確認單》及保險合同規(guī)定提供的單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面部傷殘鑒定標準是什么?一級 :
(1).面部重度毀容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同 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 。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
二級 :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80%,伴有四肢大關節(jié)中3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 。
三級 :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jié)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
(2).面部瘢痕或植皮 ≥2/3并有中度毀容 。
四級 :
(1).面部中度毀容 。
(2).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jié)中1個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 。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 。
五級 :
(1).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 。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 。
六級 :
(1).面部重度異物 ,色素沉著或脫失 。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
(3).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 。
七級 :
(1).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二項者 。
(2).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 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250px2 。
(3).頸部瘢痕孿縮,影響頸部活動。
(4)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的10%以上 。
八級 :
(1).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
(2).面部燒傷植皮≥1/5 。
(3).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
(4).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 。
(5).一側或雙側眼瞼明顯缺損 。
九級 :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 。
(2).發(fā)際邊緣瘢痕性禿發(fā)或其交通事故面部毀容標準 他部位禿發(fā),需戴假發(fā)者 。
(3).面部有≥200px2或三處以上≥25px2的瘢痕 。
(4).頸部瘢痕畸形,不影響活動 。
十級 :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50p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