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可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如果刑事判決已經(jīng)做出,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法律依據(jù)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案件判決以后可以再提起民事訴訟嗎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被害人仍有要求賠償?shù)臋嗬贿^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當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提起民事訴訟的,由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審理。 被告人在監(jiān)獄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監(jiān)獄提訊被告人。被害人如果因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導致物質損失的,那么受害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可以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應該依法退還損失??梢哉f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原則上都屬賠償?shù)姆秶?。但是一般情況下,精神損害不屬附帶民事賠償?shù)姆懂?。具體的賠償范圍有以下六點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1、因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的物質損失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2、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3、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chǎn)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guī)定確定賠償責任;4、實質損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質損失;5、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6、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xié)議的,賠償范圍、數(shù)額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chǎn)、集體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結束后還能起訴民事刑事案件結案后還能提起民事訴訟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是兩種的不同的訴訟方式,在涉及民事訴訟的刑事訴訟時,一般都是進行刑事附帶民事的審判。但是刑事訴訟沒有涉及民事訴訟或是刑事附帶民事中的民事判決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之后另行起訴。
相關規(guī)定:
1、刑事案件結案后提起民事訴訟,其跟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是一樣的。刑事案件是由國家提起訴訟,由偵查機關進行偵查。
2、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對于案件審理的事實已經(jīng)非常地清晰,且具有證明力,因此單獨提起民事案件一定要等刑事案件結束之后才能提起。
3、刑事案件涉及民事訴訟中,這個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一般處理原則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如果當事人沒有控訴被告,還是按照民事案件審理民事請求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并提出訴訟請求,可以將案件移送刑事庭審理。
4、如果是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中,如果發(fā)現(xiàn)案件實體內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況時,法院應裁定中止審理,并將發(fā)現(xiàn)的情況或線索及時移送具有偵查權的偵查機關。刑事案件對違法犯罪所得進行追繳后,如果被害人損失未能補償?shù)?,被害人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或者附帶民事訴訟,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二十六、將第一百一十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改為二項,作為第一項、第二項,修改為:“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將第一百一十三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五條,修改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氨桓娌惶岢龃疝q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刑事判決生效后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刑事判決生效后提起民事訴訟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的條件是:有明確的被告人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有請求賠償?shù)木唧w要求和事實根據(jù)刑事判決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是:(一)起訴人符合法定條件;(二)有明確的被告人;(三)有請求賠償?shù)木唧w要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