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是算犯法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的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應該屬于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具體的還是要根據(jù)法律判決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但是你又有過救治行為,法律可以根據(jù)你的行為進行減刑,畢竟你先捅傷別人,存在著故意的傷害行為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所以還是要負法律責任!
一個人故意砍傷另一個人,之后后悔了想救他,但是救護車來之前就死了,那是什么罪?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致人死亡判7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或死刑
故意殺人但人被搶救過來,這種情況下該如何定罪故意殺人是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的犯罪動機故意傷害了人后又回來救他 ,和有沒有最后致人死亡無關, 刑期三年到十年。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直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法律分析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并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本罪的對象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fā)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殺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借助一定的兇器,也可以是徒手殺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于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犯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zhí)行死刑、正當防衛(wèi)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guī)定,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