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下達期限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在道路交通法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
一般的交通事故,應該在十個工作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情況比較特殊的,也就是超出一般事故的范疇了,或者說事故比較嚴重的,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這樣整體計算下來,最長的時間也就是30天,超過30天還沒有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可以直接找
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他們的的領導反應情況。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50天還沒下達正常嗎一般來說是不正常的,但也有特殊情況存在。交通事故認定時限,具體內容如下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兜缆方煌ò踩▽嵤l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述固定的基礎上,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的及時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進一步作出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了明確。與以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的期限相比較,《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大大壓縮了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
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適用一般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可以分為以下3種情形: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自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此類情形主要針對的是那些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比較清楚的,不需要進一步對有關事項進行檢驗、鑒定的以及沒有出現(xiàn)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過現(xiàn)場調查就可以確定交通事故事實并獲取相應的證據,只要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查的結果就能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并能夠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于此種情形,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最短的。
(二)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此種情形主要是針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現(xiàn)場調查結束后,仍然需要對現(xiàn)場調查中未確定的或者有疑義的事項以及有待查證的事項,需要通過檢驗、鑒定進一步查證、核實、確認的,就需要進行檢驗、鑒定。而檢驗、鑒定需要一定的時限,只有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以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才可以依據檢驗、鑒定結論對有關事實進行確認。對于需要檢驗、鑒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有的只需要初次檢驗、鑒定,結論就能夠確定;有的還需要重新檢驗、鑒定后結論才可以確定。這樣每個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檢驗、鑒定的時間就不一樣。
對此方面內容的解釋,可以參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三條的釋義,本處不再詳解。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通常,發(fā)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逃逸當事人的身份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實等都需要進一步查實,而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破尤其自身的規(guī)律,有的案件容易偵破,有的案件難以偵破,有的案件可能根本偵破不了。不論如何,只有查獲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和駕駛人,該類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才可以進展下去,最終才可以進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以此,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既是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也使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10日調查的時限,這樣規(guī)定也是符合科學規(guī)律和以往經驗的做法。
需要說明的,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可能會出現(xiàn)上述多種情形,那么應該按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中最長的執(zhí)行。此外上述的期日指的都是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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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60天還沒出來按照規(guī)定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5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四十天了責任認定書還沒來這個正常嗎?應該不正常。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正常是10個工作日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10個工作日加上周六周日,一般應該是14天左右,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算下來一般應該在30天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到時見還沒下達的。可以找交警詢問是什么原因沒有按時加大事故責任認定。也可以找交警隊領導投訴。要求交警盡快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
我交通事故認定書已十五天了還沒有下來,怎么辦?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檢驗和鑒定等情形發(fā)生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實有可能在一個月內做不出責任認定,公安機關違反規(guī)定,遲遲不做出責任認定,可以向上一級的部門或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于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于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于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h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zhí)行強制檢定和其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他檢定、測試任務。執(zhí)行前款規(guī)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xiàn)??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qū)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tǒng)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tǒng)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五十九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lián)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50多天了交警隊不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辦【法律分析】
對于問題描述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可以作如下分析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
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guī)定事故認定書50天還沒下合法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因此,交警隊涉嫌違法辦案
四、可以要求交警隊及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五、否則,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投訴。
【行動建議】
一、可以直接要求交警隊及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投訴解決。
三、如果交警隊涉嫌違法,可以向當?shù)氐臋z察院申請法律監(jiān)督
【相關法律法規(gu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