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可以申請傷情鑒定。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在派出所調解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簽訂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了調解協議,對賠償問題已經解決了,就不能再追究責任了。如果傷情鑒定構成輕傷以上,打人者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應當按照規(guī)定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被人打后應及時進行傷情鑒定,如果導致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立案標準,一般公安機關會先進行調解,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承擔受害人因傷害造成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損失,比如醫(yī)藥費、精神損失費。如果對方拒絕賠償的。公安機關可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對于受害一方來說,可以搜集證據起訴到法院,通過法律程序索要醫(yī)療費及相關合理賠償費用。如果違法情況較嚴重,警方就雙方賠償或者其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他事宜進行調解處理后,還是要處行政拘留的。如果調解不成,公安機關可以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行政拘留15天,不構成刑事責任。如果派出所以調解的方式處理,當事人認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照規(guī)定賠償,通過法律程序索要醫(yī)療費及相關合理賠償費用。如果將對方打致重傷,甚至危及生命,另一方要承擔刑事責任,并且給予一定的賠償,減少受害者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治好后能做傷殘鑒定嗎交通事故治好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了之后可以向勞動能力鑒定部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
和人打架受傷,在派出所放棄做法醫(yī)鑒定并接受對方賠償達成和解后還可以再重新申請做傷情鑒定嗎?可以。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guī)定鑒定時機:
以原發(fā)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的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fā)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在傷情穩(wěn)定后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fā)性損傷及其并發(fā)癥出具鑒定意見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wěn)定后進行鑒定。
擴展資料
凡是以原發(fā)性損傷為主要評定依據的,原則上在3個月以內進行。凡是以容貌損害或者器官(腦、聽器、視器等)、肢體功能損害為主要評定依據的,須觀察、檢測損傷后果或者結局的,一般在損傷后3個月至6個月以內進行;
凡是疑難、復雜、一時不能確定損傷程度的,可以在治療終結或者狀態(tài)穩(wěn)定后6個月以內進行。對于涉及容貌損害或者功能損害未到損傷程度評定時機的,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fā)性損傷及其并發(fā)癥直接對照標準做出預檢意見(結論)并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
必要時可待到損傷程度評定時機時進行復檢,做出鑒定結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損傷程度評定
打傷經派出所等單位調解賠償后能否再申請做傷殘鑒定如果已在派出所主持下調解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對方已履行賠償協議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再做司法鑒定,派出所一般不再會出具傷情鑒定委托書,自行鑒定,不會被采信,只有辦案公安機關才有權委托鑒定并立案。
打架 后派出所調解了,當時誰也沒提出法醫(yī)鑒定,事后還可以法醫(yī)鑒定嗎是可以再申請法醫(yī)鑒定的。
如果派出所認為案情爭議不大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傷者受傷的程度不嚴重,認為沒必要對雙方進行法醫(yī)鑒定,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對某一方或者雙方進行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處理,就有可能進行法醫(yī)鑒定這一工作環(huán)節(jié)。
當然一方如果堅持要做法醫(yī)鑒定,也可以向派出所提出申請?;蛘咴诔鏊{解后,如果當事人單方面要進行法醫(yī)鑒定,可以起訴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
擴展資料: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十三條 毆打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為調解成功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第一百四十五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對鑒定意見,偵查人員應當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四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提出申請,以及辦案部門或者偵查人員對鑒定意見有疑義的,可以將鑒定意見送交其他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提出意見。必要時,詢問鑒定人并制作筆錄附卷。
參考資料:法律法規(guī)數據庫——《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法律法規(guī)數據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