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根據(jù)國際上習慣作法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在重復保險的情況下一般采用下列分攤方式。
保險金額比例責任分攤方式:這種方式將各保險公司保險金額作基數(shù)加總起來,求得每家應分攤的比例,按比例分攤賠款。
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我國《保險法》第40條第二款規(guī)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的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在保險中,多種原因連續(xù)發(fā)生,保險公司怎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損失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的發(fā)生是由具有因果關系的連續(xù)事故所致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大體上分為兩種情況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
1.如果這些原因中沒有除外風險,這些原因即為損失的近因,保險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這些原因既有保障的風險,又有除外風險,一般看損失的前因是保障的風險還是除外風險。如果前因是保障的風險,后因是除外風險,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結果,則保險公司應承擔保險責任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相反,如果前因是除外風險,后因是保障的風險,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結果,則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怎么區(qū)分車險原保險,重復保險?按照保險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的承保方式分類,可將保險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一)原保險: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系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
(二)再保險:再保險(也稱“分?!保┦潜kU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分出業(yè)務的是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保業(yè)務的是再保險接受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即第二次風險轉嫁。
(三)共同保險:共同保險(也稱“共保”)是由幾個保險人聯(lián)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風險、同一保險利益的保險。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承保金額的總和等于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在保險實務中,可能是多個保險人分別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也可能是多個保險人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fā)一份保險合同。與再保險不同,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它仍屬于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四)重復保險: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與共同保險相同,重復保險也是投保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也屬于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是指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業(yè)務的一部分或全部,分給另一個或者幾個保險人承擔按照保險的承保方式分類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可將保險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一)原保險: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系中重復出同類風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
(二)再保險:再保險(也稱“分?!保┦潜kU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分出業(yè)務的是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保業(yè)務的是再保險接受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即第二次風險轉嫁。
(三)共同保險:共同保險(也稱“共?!保┦怯蓭讉€保險人聯(lián)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風險、同一保險利益的保險。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承保金額的總和等于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在保險實務中,可能是多個保險人分別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也可能是多個保險人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fā)一份保險合同。與再保險不同,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它仍屬于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四)重復保險: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與共同保險相同,重復保險也是投保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也屬于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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