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失火是否屬于不可抗力要看引起失火的原因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如果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則是不可抗力,若為人為因素則不是。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三方面。
擴展資料
法律規(guī)定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構成不可抗力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不可預見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的事件,它在合同訂立后的發(fā)生純屬偶然。當然,這種預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當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當事人完全不能預見。
但是由于它出現的概率極小,而被當事人忽略不計,把它排除在正常情況之外,但結果這種偶然事件真的出現了,這類事件仍然屬于不可預見的事件。
在正常情況下,判斷其能否預見到某一事件的發(fā)生有兩個不同的標準:
一是客觀標準,即在某種具體情況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夠預見到的,該合同當事人就應當預見到。如果對該種事件的預見需要一定的專門知識,那么只要具有這種專業(yè)知識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預見到的事件則該合同當事人就應當預見。
二是主觀標準,就是在某種具體情況下,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條件,如當事人的年齡、發(fā)育狀況、知識水平、職業(yè)狀況、受教育程度以及綜合能力等因素來判斷合同當事人是否應該預見到。
2.不可控制的客觀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該事件的發(fā)生是因為債務人不可控制的客觀原因所導致的,債務人對事件的發(fā)生在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主觀上也不能阻它發(fā)生。債務人對于非因為可歸責于自己的原因而產生的事件,如果能夠通過主觀努力克服它,就必須努力去做,否則就不足以免除其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法律條文中所述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都有哪些?要全點的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應具備兩個特征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其一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其二必須是“客觀的情況”。如果先違約、后發(fā)生不可抗力,則不能免責。
一般情況下,地震、臺風、火災、水災、雷擊等自然災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但是,還有一些情形,雖然合同一方當事人也可以免責,但這些情形并不屬于“不可抗力”的范疇。 不可抗力的類型:理論上通常認為不可抗力包括: 1、重大的自然災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嘯、臺風、海浪、洪水、蝗災、風暴、冰雹、沙塵暴、火山爆發(fā)、山體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剛剛發(fā)生在我國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屬于這種類型。 2、重大的社會非正常事件。這類事件往往指社會異常的、突發(fā)的事件,既非自然災害,也不屬于政府行為,如戰(zhàn)爭、武裝沖突、罷工、騷亂、暴動等。這些事件雖然是人為的,但對局外的民事關系的當事人而言,這些事件則是既不能預見也不能避免與克服的,因此屬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況下,政府行為對民事當事人民事活動的影響,類似于不可抗力,應當比照不可抗力處理。
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政府行為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如征收、征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三方面。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例外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擴展資料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
不可抗力條款是規(guī)定在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當事人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的條款。
當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遭遇事故一方應采取一切措施,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在訂立買賣合同時,一般都訂有不可抗力條款,其內容包括:不可抗力內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向另一方提出事故報告和證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責任范圍。
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則應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暫時阻礙合同履行,則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當事方已盡力采取補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損失的情況下,可不負賠償責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預見性
合同當事人對于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必須根本無法預見。如果能預見,或應該能夠預見,則不構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運輸一批貨物從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長出海前未聽廣播天氣預報即開船,結果遇上風暴使貨物受損。
該風暴對于船長來說就不是不可抗力。因為作為海上運輸的船長出海前應了解一下當天的天氣預報,而天氣預報已對該風暴作了預告,船長能夠預見,卻由于疏忽未注意應當承擔貨損的責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現了不可預見的災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構成不可抗力,只有無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風暴,附近就有避風港但不進去致使貨物受損也需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個特征。指當事人對該事件的后果無法加以克服,即毫無辦法加以阻止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會行為,譬如政策的變化、國家出現政權的交替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的情形是什么?現實問題
朱某剛買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了第三套房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不料與樓市新政“撞車”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被銀行告知不能放貸,無奈之下想退房,卻又遭到開發(fā)商拒絕。朱某認為自己遇到“新政”屬于不可抗力,理應可以退房,但是開發(fā)商告知朱某“新政”不屬于不可抗力,朱某應當履行合同。那么,“新政”究竟屬不屬于不可抗力呢?
律師解答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是一項免責條款,指買賣合同簽訂后,不是由于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于發(fā)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fā)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三類情形不可抗力的火災包括哪些 :第一,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第二,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第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房地產市場同商品市場、外匯市場一樣,都是高風險市場,政府對上述市場進行調控,是為了平抑市場波動的正常舉措。在現代經濟社會,政府調控行為非常頻繁。所以,不能把政府對于房地產調控的這種“新政”作為不可抗力。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