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死亡賠償金
沒有最低數額2008年死亡賠償金 的限制。
各地、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懸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發(fā)生在哪里,無法為您估計數額,只能告訴您大概原則。
重大事故、專業(yè)問題,最好咨詢或者委托當地專業(yè)律師代理。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yǎng)的被撫養(yǎng)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其中: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2008年死亡賠償金 ;被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yǎng)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戶口(注意雖然死者是農村戶口,但是長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標準計算相關費用),當地統(tǒng)計數據,被撫養(yǎng)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2008年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主要看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008年死亡賠償金 的情況2008年死亡賠償金 ,賠償金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死者需要撫養(yǎng)、扶養(yǎng)的人的生活費2008年死亡賠償金 ,未成年人的生活費至18歲止2008年死亡賠償金 ,老年人到死亡止。一般應該在20多萬。
2008新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2008年死亡賠償金 的規(guī)定2008年死亡賠償金 ,損害賠償2008年死亡賠償金 的范圍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2008年死亡賠償金 ,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各賠償項目應按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交通事故死亡的:
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2008年死亡賠償金 他合理費用。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戶口,當地統(tǒng)計數據,被撫養(yǎng)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由肇事司機、車主賠償。
其中:
1、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yǎng)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深圳2008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是多少?1、2008年死亡賠償金 你們2008年死亡賠償金 的總損失最少可以在對方交強險限額范圍內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不論責,超過部分按責任賠償50%。不過你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全部損失,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對于非機動車和機動車之間的事故,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責任,除非對方證明你們違法并且它已經采取2008年死亡賠償金 了必要的處置措施,才可以減輕對方的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08年到09年適用的全國各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2009年山東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305元2008年死亡賠償金 ,
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007元2008年死亡賠償金 ,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641元,
人均生活消費支出4077元,
城鎮(zhèn)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6407元
城鎮(zhèn)居民死亡賠償金變?yōu)?26 100 元,農民112 820 元。
新標準將于2009年5月1日啟用,依據山東省統(tǒng)計局《2008年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
喪葬費變?yōu)?3 2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