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不屬于遺產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的范圍的財產有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1.死者與他人共有財產中屬于他人所有的財產部分;2.被繼承人生前已贈給他人的財產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以及租借他人的財產;3.被繼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財產;4.被繼承人的某些不可轉讓的人身性質的財產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哪些財產不屬于遺產下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的范圍:
1、家庭共有財產中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生前贈與他人的財產;
3、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財產;
4、按文物法規(guī)定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應歸國家所有的文物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但國家所給予的報酬則列入遺產范圍;
5、某些人身權利,比如生前所獲得之撫恤金,著作權中署名權等不得作為遺產繼承。此外,承包權本身也不屬于遺產。
《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更多關于哪些財產不屬于遺產,進入:查看更多內容
不屬于遺產繼承范圍的財產權利有哪些不屬于遺產范圍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的財產和權利有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專屬于被繼承人的人身權利、政治權利、專屬于被繼承人本人的財產權利、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他人的財產。它們具體包括:
1.被繼承人的人身權利。人身權利是指與人身不可分離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主要有:姓名權、人身自由權、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受教育權、休息權等。因為人身權利與權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會因權利人的死亡而消滅,故此不能由繼承人繼承。
2.被繼承人的政治權利。政治權利是公民參加國家政治生活、進行政治活動的權利。公民的政治權利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權利,通信自由權,擔任領導職務權,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權等。公民的政治權利也是隨著公民的死亡而不復存在,不能由其繼承人繼承。
3.專屬于被繼承人本人的財產權利。專屬于本人的財產權利主要有:國家、集體財產的使用權,包括:公共財產的使用權,自留地、自留山、魚塘、果園、灘涂、牧場、草原等的經營權等。對企業(yè)的承包權、房屋租賃權、雇傭合同中的勞動權、財物代管權,接受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他人遺贈的受遺贈權、扶養(yǎng)費、養(yǎng)老金、撫恤金、生活補助費的請求權,勞動工資的請求權,以及其他與工作或者職務相聯系的經濟待遇,如公費醫(yī)療、分配住房等等。這些財產權利也都是與被繼承人本人密不可分的,被繼承人活著便享有,一旦死亡便不復存在,不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4.不屬于被繼承人的財產。主要有:(1)國家、集體的財產,包括:國家、集體本身固有的財產,被繼承人生前保管的國家、集體的財產,被繼承人生前贈予國家、集體的財產。(2)其他個人的財產,包括:被繼承人配偶的婚前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配偶的部分、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約定為配偶的財產、被繼承人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家庭共同財產中屬于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發(fā)給被繼承人親屬的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被繼承人在保險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險保險金、被繼承人生前贈與其他公民的財產以及其他公民本身固有的財產。(3)被繼承人非法所得,及來歷不明或權屬有爭議的財產。
法律規(guī)定不屬于遺產的財產有哪些一、國家或集體職工因公死亡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革命軍人犧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時,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依照國家制定的勞動保險法規(guī)定、革命軍人犧牲與病故撫恤的規(guī)定 、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或其他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受該死者生前撫育、扶助和贍養(yǎng)的家屬一定金額的撫恤費和其他生活補助費。因為這些撫恤費,其性質并不是對死者個人利益的經濟補償,而是國家對死者特定家屬所給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質幫助,應由有關人員直接享受,不屬于死者遺留的個人財產。
二、人身保險金。按照保險法的規(guī)定,被保險人如果指定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了第三人為其人身保險合同的收益人時,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請求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該保險金不列入被保險人遺產范圍。當然,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該保險金仍屬被保險人遺產范圍內。
應該說明的是,如果家庭財產未分割,應先析產,確定哪些財產屬死者所有,只有屬死者的那份財產才能列入遺產范圍。死者生前贈與他人的財產也不能列入遺產范圍。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財產,不能當做遺產(如租賃的房屋、承包地、自留地、魚塘等)經國家有關機關鑒定認為應由國家保存的文物、檔案、文件、物件等,應歸國家所有,不能列入遺產。上交國家后,有關機關給予的報酬,可列入遺產范圍。與人身相聯系的權利、義務不能列入遺產范圍(如死者生前由國家給予的撫養(yǎng)費、殘廢扶助費等)。死者死后家屬所領取的撫恤金、家庭生活困難補助金,是國家用來撫恤和幫助死者扶助生活困難的家庭和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的,也不屬于遺產范圍。如果是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生活時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原則上不應作為遺產分割,應留給死者生前的配偶繼續(xù)使用,不屬于遺產范圍。
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遺產繼承范圍遺產不包括死亡賠償金。遺產是繼承法律關系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的客體,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的、可以依法轉移給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遺產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個人財產,死亡賠償金則是發(fā)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種收入,所以它不屬于遺產的范圍,并且死者也無權對死亡賠償金進行分配。但死者的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除死者的合理醫(yī)藥費外,還可以向侵權人索取經濟損失等費用。
死亡賠償金是由侵權人賠付給死者親屬的一種賠償金,它包括受害者的醫(yī)療費、喪葬費等等。權利人有權像侵權人索取相關的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過的費用不算在內。若受害者的親屬先墊付了部分費用,則親屬有權像侵權人行使追索權。
一、遺贈的時效?
1、在遺囑里面不一定都是對于法定繼承人繼承份額的規(guī)定,還有很大一種情況是將自己的遺產交給其他親屬或者是朋友,這叫做遺贈,接受遺贈的人,必須不是法定的繼承人才可以。
2、如果遺囑當中存在著遺贈給他人財物條款的話,那么受遺贈人應當在法律的規(guī)定時間之內表示自己到底是接受遺贈還是不接受,這個時間法律規(guī)定為兩個月。
3、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受遺贈人選擇接受遺產,還是不接受遺贈,都必須做出明確地表示,如果到了兩個月還沒有做出表示的話,意思就是自己放棄了遺贈,如果之后再想獲得這份遺產的話,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二、退休教師去世的喪葬費是多少錢?
1、退休教師去世的喪葬費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一般需要結合當事人在世的實際工資來進行確定。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zhí)行。
3、已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guī)定執(zhí)行。
法律依據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