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雙倍工資賠償中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一倍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另一倍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
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后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時效為一年。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3.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雙倍工資賠償怎么計算雙倍工資賠償中,一倍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另一倍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
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后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3.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雙倍工資如何計算一、正面回答:
計算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公式為: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平均工資×2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二、詳情分析:
雙倍工資即兩倍工資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是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的規(guī)定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怎么算 ,雙倍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發(fā)的工資的兩倍,已發(fā)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且雙倍工資的期限適用標準不同,當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三十天內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不及時續(xù)簽等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三、雙倍工資有無時效限制
1、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
2、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
3、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