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一、行政賠償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的構成要件包括什么
1、行政賠償的構成要件包括:
(1)主體要件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實施行政侵犯行為的人,必須是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及行政執(zhí)法人員;
(2)行為要件,行政侵權行為是行政賠償責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行政人員在執(zhí)法中哪些侵害了公民的財產
行政人員在執(zhí)法中侵害公民的財產有: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4、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行政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1)補償的主體是國家,義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或者其它行政主體。這就使得行政補償區(qū)別于其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他主體的補償。
(2)能夠引起行政補償發(fā)生的,須是國家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執(zhí)行公務的行為。這使得行政補償與行政賠償相區(qū)別。
(3)能夠引起行政補償發(fā)生的,必須是基于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使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這符合憲法的規(guī)定,也說明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了行政補償作為公益與私益平衡機制的本質屬性。
(4)補償的范圍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所遭受的特別損失。只要是損失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了合法的權益(包括實體權益和程序權益),就應予以補償,不限于目前國家行政賠償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范圍。
簡述行政賠償責任得構成的要件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由行政主體、行政賠償起訴書、行政違法行為、損害后果和因果關系四個部分構成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
一、行政主體
所謂行政主體是指執(zhí)行行政職務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中“行政機關”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如國務院及其所屬部門)與地方行政機關(如地方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肮ぷ魅藛T”則既包括行政機關中的工作人員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也包括受上述機關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
二、職務違法
所謂職務違法行為是指違法執(zhí)行職務的行為。它是行政賠償責任中最根本的構成要件。在這個概念中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需要說明的是:
1、什么是違法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
2、什么是“執(zhí)行職務”。
(1)“違法”應包括違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與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與規(guī)章以及其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他規(guī)范性文件和我國承認與參加的國際公約等。
(2)“執(zhí)行職務”的范圍應既包括職務行為本身的行為(如工商管理部門違法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亦包括與職務有關連而不可分的行為。
三、損害后果
確立行政賠償責任的目的在于對受害人受到的損害進行賠償。因此,損害的發(fā)生是行政賠償責任產生的前提。損害包括人身損害與財產損害、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
四、因果關系
因果關系是聯接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的紐帶,是責任主體對損害后果承擔賠償責任的基礎與前提。如果缺少行政賠償這種因果關系,則行為人就無義務對損害后果負責。
擴展資料: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及其賠償方式:
(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能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5)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
(6)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的,賠償停產停業(yè)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7)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賠償
行政賠償的歸責原則和構成要件【行政賠償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的歸責原則】歸責即責任的歸屬。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是指根據何種原則來判斷賠償責任是否歸屬于國家。歸責原則是行政賠償的重要理論基礎。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因此,違法原則是我國行政賠償的歸責原則。
【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賠償責任應具備的條件。主要有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①侵權主體是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或個人;②侵權主體實施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了違法的職務行為;③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④違法職務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著法律上的因果關系;⑤行政賠償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凡不符合法定條件、不屬于賠償范圍的,均不予賠償。
國家賠償的窮盡原則和構成要件是什么?一、國家賠償的窮盡原則和構成要件是什么?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边@條總的原則將違法歸責原則規(guī)定為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 即以職務違法行為為歸責原則的根本標準政府補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而不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存在主客觀過錯為標準。 意味著國家機關的職權行為只有違法侵權的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國家機關的職權行為并不違法,不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權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是否給公民造成了實際損害,國家都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國家賠償與軍事賠償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和相關立法精神,構成軍事賠償應符合以下幾個要件: (1)損害事實的存在。 任何賠償都是針對損害而言的,沒有損害的存在也就無從談及賠償。軍事賠償責任也并不例外,其首要條件應是有損害的存在,而且損害必須具備某種性質,才能得到國家的賠償,并不是任何損害都可以得到國家的賠償。 ①損害后果已經發(fā)生,確實存在現實損害,而不是將來可能發(fā)生的不確定的損害; ②損害的必須是人身權、財產權; ③損害的必須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違法的利益不發(fā)生損害賠償。也就是說,只有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軍事機關或軍人的損害時,國家才承擔軍事賠償責任。 (2)造成損害的侵權主體是國家軍事機關及軍人或是受其委托的組織和個人。非軍事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造成的損害,軍事機關不負軍事賠償責任。 (3)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引起國家賠償責任的必須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軍事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也應適用違法原則。即軍事機關及軍人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害的行為引起軍事賠償責任。具體是:①產生損害的行為必須是行使軍事管理權的行為,如軍事機關或軍人在民事活動中的行為,軍人的個人行為等都與行使軍事職權無關,不構成國家 侵權行為 ;②必須是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4)違法行為同損害后果有因果關系。 軍事賠償責任,必須根據軍事機關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某種客觀聯系時才產生。軍事機關的侵權行為是原因,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是結果,二者之間存在這種因果關系是軍事賠償責任成立的必要條件。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中的原因限于和損害有直接聯系的原因,即行為 與結果必然是某行為而不是其它行為造成的,如果在行為與結果之間沒有這種緊密的聯系,因果關系就不能存在。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賠償金 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 2、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權 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 醫(yī)療費 、 護理費 ,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喪失勞動能力 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xù)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 傷殘等級 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 扶養(yǎng) 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 喪葬費 ,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生活費的發(fā)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zhí)行。被扶養(yǎng)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3、致人 精神損害 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處罰款、 罰金 、追繳、 沒收財產 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guī)定賠償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5)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6)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的,賠償停產停業(yè)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7)返還執(zhí)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8)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