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法律分析:傷殘鑒定分為十個等級。粗略來看有以下劃分:1、輕微傷,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fā)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jié)構(gòu)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2、輕傷,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3、重傷,重傷一般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傷殘鑒定分幾級傷殘鑒定分十級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十級最輕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一級最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wù)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wù)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鑒定分幾級?傷殘鑒定分十級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十級最輕,一級最重。
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我國目前傷殘鑒定有三個標準,即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
一、《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起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并歸口,2014年09月03人發(fā)布,2015年1月1日實施,代替GB/T16180-2006,適用于職工在職業(yè)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yè)病致殘程度的鑒定。
該標準共分十級,一至四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該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按《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雇員在雇傭活動中造成人身損害用什么標準評定傷殘的答復(fù)》((2013)他8復(fù)函)其它人身傷害賠償鑒定也采用該標準。
該標準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司發(fā)[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法(司)發(fā)[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
該標準按受傷程度分為重傷(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
傷殘鑒定分幾級呢?傷殘鑒定分十級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十級最輕,一級最重。
我國目前傷殘鑒定有三個標準,即:
一、《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起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并歸口,2014年09月03人發(fā)布,2015年1月1日實施,代替GB/T16180-2006,適用于職工在職業(yè)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yè)病致殘程度的鑒定。
該標準共分十級,一至四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該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按《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雇員在雇傭活動中造成人身損害用什么標準評定傷殘的答復(fù)》((2013)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他8復(fù)函)其它人身傷害賠償鑒定也采用該標準。
該標準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司發(fā)[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法(司)發(fā)[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
該標準按受傷程度分為重傷(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
傷殘分為幾個等級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傷殘等級共有一至十級。第一級最嚴重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第十級最為輕微。所以,賠償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的種類和金額也是第一級的最多,第十級的最少。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結(jié)合當事人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工傷職工的工資和個人的傷殘情況等因素來確定。建議當事人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認為構(gòu)成傷殘的,可以再進一步申請傷殘等級的評定。具體傷殘等級評定結(jié)果出來之后,再找用人單位賠償。目前,傷殘鑒定共分幾級 我國規(guī)定的工傷賠償項目包括: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等。
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guān)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guān)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yīng)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jīng)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guān)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