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期限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具體時效時間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該時效時間一般由行政處罰機關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及處罰金額數(shù)額自行制定,通常為一周至一月。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但如果行政處罰涉及到罰款事項時,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如果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既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一般在7至15天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沒有履行行政處罰要求的整改規(guī)定,即使行政處罰行政機關未采取申請向法院強制執(zhí)行,那么行政處罰決定書仍然是有效的,其認定的違法行為仍然是具有法律效應。
如果當事人超過執(zhí)行期限仍然不執(zhí)行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有權依法對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情節(jié)嚴重的可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會對前項處罰金額加大處罰額度。
拓展資料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
1、如果是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人應在附卷欄簽字并捺指印,同時會有一聯(lián)交被處罰人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2、原則上行政復議期或訴訟期滿應由公安機關將被處罰人抓獲到案執(zhí)行拘留,沒有肯定不執(zhí)行拘留一說,除非上級公安機關或法院撤銷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3、行政處罰記錄確實以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4、如果沒有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將不會在公安內部留有案底,也不會通報戶籍地派出所。追問警察沒有讓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我按過手指是不是我就沒有被行政處罰,不會留違法記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派出所可以作出開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嗎?有法律依據(jù)嗎?派出所不可以作出開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派出所僅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決定。法律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
法律分析
如果行政機關確定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了公民的違法并沒有嚴重到必須要處罰的地步或者說受罰的主體是在法律的特殊保護之下的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就會直接撤銷處罰或者直接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并且需要制定相應的文書來通知當事人最后的處理結果以免產(chǎn)生行政糾紛。有三種情況可以不予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經(jīng)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根據(jù)行政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下列處理決定:(一)確有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根據(jù)其情節(jié)和危害后果的輕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確有違法行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有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違禁品、管制器具的,應當予以追繳或者收繳;(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四)對需要給予社區(qū)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yǎng)等處理的,依法作出決定;(五)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jīng)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六)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人有其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他違法行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對已經(jīng)依照前款第三項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又發(fā)現(xiàn)新的證據(jù)的,應當依法及時調查;違法行為能夠認定的,依法重新作出處理決定,并撤銷原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或者處罰決定之日起二日內將決定書復印件送達被侵害人。無法送達的,應當注明。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今天去公安局告別人 最后給我了一張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會有案底嗎 以后找工作有影響嗎如果公安局給予出具了不給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有案底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的。但這個案底違法事實輕微,是不會影響找工作的。公安局管的主要是政審?,F(xiàn)實生活中,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較多,不同的情形不同的處理,有些不應當立案,有些應當立案。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會有案底嗎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格式是怎樣的?下面由找法網(wǎng)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會有案底嗎
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會有案底嗎
不予行政處罰是指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如果公安局給予出具了不給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有案底的。但這個案底違法事實輕微,是不會影響找工作的。公安局管的主要是政審。
二、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出于精神狀況的原因,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2、出于行為人年齡的原因,即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因其未達行政處罰責任年齡,不予行政處罰,但是應該責令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
3、 出于對行為情節(jié)的考慮,即行為人行為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或者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并 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4、由于期限原因而免于行政處罰的,即違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fā)現(xiàn)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算不算違法記錄?法律分析:不予行政處罰算違法記錄。不予處罰是指具有違法情節(jié)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但不構成實行處罰條件或具有法定免除處罰條件,因此是會有違法記錄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的。不予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的情節(jié)有:1、違法行為情節(jié)較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2、違法行為人不滿14周歲;3、精神病人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違法行為;4、違法行為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時效未被發(fā)現(xiàn)。行政處罰的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其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他行政主體。應當注意,某一特定行政機關是否擁有處罰權和擁有何種、多大范圍內的處罰權,都由法律、法規(guī)予以明確的規(guī)定;雖然行政處罰權主要是屬于行政機關的,但如果經(jīng)由法律授權或行政機關委托,行政處罰權的實施權亦可由被授權、被委托的組織行使。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五條 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二)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fā)現(xiàn)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他違法行為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公安派出所是否有權作出不予處罰決定派出所可以開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擴展資料公安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公安派出所是否有權作出不予處罰決定?派出所可以開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擴展資料: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