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單位不交社保的賠償包括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jīng)濟補償;補交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如果未簽勞動合同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
單位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維權:
1、以單位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jīng)濟補償。
2、未依法繳納社保導致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向社保機構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法律依據(jù)】】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shù)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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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社保怎么賠償法律分析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公司不交社保一般可以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具體賠償?shù)臉藴视校?、以單位違法不交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2、用人單位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shù)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一般社保繳納的方式可分為單位繳納,或者是個人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社會保險。只能是社保中的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兩部分,而通過單位繳納的社保則可得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單位可以幫助個人繳納養(yǎng)老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等等好幾項費用。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他靈活就業(yè)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xié)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chǎn),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單位不交社保怎么計算賠償?不交 社保 怎么計算賠償? 一、根據(jù) 勞動合同法 和 社會保險法 的相關規(guī)定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關系 單位不交保險如何賠償 ,一個月訂立 勞動合同 并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 簽訂勞動合同 ,未參加 養(yǎng)老保險 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guī)定。你可以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guī)定(即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 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解除勞動關系 ,并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jīng)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 雙倍工資 。(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 證據(jù) 。具體可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勞社部發(fā)[2005]12號)的文件規(guī)定“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 舉證責任 。 你可以據(jù)(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于此規(guī)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jù)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并向 勞動監(jiān)察 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勞動人員知道如果不交保險怎么賠償了。所以,勞動者在于自己的單位簽訂協(xié)議時,一定要先于公司協(xié)商好保險的相關事宜,在簽字。在辦理相關的手續(xù)時,一定要攜帶自己的相關的證件,包括 身份證 ,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等等,以免產(chǎn)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