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一)過失引起火災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
1、導致死亡3人以上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
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4、燒毀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
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
6、人員傷亡、燒毀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guī)定數(shù)額,但情節(jié)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之“情節(jié)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3、燒毀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
4、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
過失引起森林火災造成私人加公家損失共四十多萬 沒錢賠償要怎么判犯失火罪的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 1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實踐中,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構成失火犯罪的情況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檔次內給行為人裁量刑罰。也就是說,失火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但是,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的前提下,綜合考察分析犯罪行為人主客觀方面的情況,如果情節(jié)較輕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一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適用于“情節(jié)較輕的”這種情況,如果綜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觀方面的情節(jié),不屬于情節(jié)較輕的,則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至于何為情節(jié)較輕,不能只看一個方面的情況,而應該綜合分析主客觀諸方面的情況,然后進行整體認定。這些情況主要包括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1)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如是否屬于已滿16周歲末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否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等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2)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如行為人的一貫表現(xiàn),犯罪后的態(tài)度等;(3)犯罪客觀方面的情況,如犯罪造成的具體損害情況,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侵犯的對象等。
認定標準
(一)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導致死亡3人以上;
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4、燒毀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
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
6、人員傷亡、燒毀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guī)定數(shù)額,但情節(jié)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之“情節(jié)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3、燒毀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
4、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
失火罪造成重大損失,沒錢賠償,法院能夠判緩刑嗎只要符合條件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的犯罪分子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失火罪致一人死亡沒有錢賠償 :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jù)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qū)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