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法律分析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員工參加公司聚會醉酒死亡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不屬于工傷。員工在非工作時間、非工作過程中、非因為工作原因本人生病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并不屬于工傷范疇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不能認定為工傷。公司無需支付工亡待遇,但有可能因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因飲酒員工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明知飲酒危害仍飲酒,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公司一般為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的規(guī)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陪客戶喝酒死亡算不算工傷不算。原因在于:
1、喝酒并非正常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的工作范圍。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本案中,陳某是為了洽談業(yè)務的需要,并接受公司經理安排陪客戶吃飯、喝酒,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工作的需要而喝酒,似乎符合工傷認定的標準。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及人民法院認為,在認定工傷時不能無限制地擴大“工作原因”的范圍,且喝酒也并非開展工作、洽談業(yè)務的必然要求,不能將喝酒視為正常的工作范圍。
2、醉酒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即便職工遭受傷害的情形,符合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標準,但如果職工具有醉酒或者吸毒等情形的,依法也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因此,即便是陪客喝酒是因為工作的需要,但如果因醉酒導致死亡的,依法也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作應酬喝酒發(fā)生意外算工傷嗎?如果應酬喝酒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開展工作的話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那么這個喝酒發(fā)生的意外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當然是能夠認定為工傷的應酬喝酒猝死算不算工傷 ,因為他喝酒的目的就是為了工作,所以應該就是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