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順序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的相關規(guī)定如下:根據(j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應當先以公司財產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公司財產在未依照法定順序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財產清償順序是什么法律分析: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的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應按照如下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中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應當遵循以下規(guī)則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即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這里所指的剩余財產,是指公司財產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未作清償?shù)牟坏梅峙洹?/p>
如在清算清償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公司資不抵債的,應中止清算,依法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財產清算的順序一、正面回答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繳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清算中剩余財產的分配應當遵循以下規(guī)則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即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這里所指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是指公司財產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未作清償?shù)牟坏梅峙洹?/p>
二、分析
清算是公司注銷前的必要步驟,通過清算,評估核定公司財產以及債權債務關系,然后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處理,清算的主要目的是維護債權人的權益,其次才是股東的利益。
三、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
(二)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三)登記債權。
(四)制定清算方案,財產處理應依下列順序安排:第一順序,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第二順序,按第一順序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一順序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五)確定并實施清算方案。
(六)清算報告。
(七)注銷登記并公告。
四、相關法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破產財產在優(yōu)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蘸螅勒障铝许樞蚯鍍敚?/p>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清償順序 ;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guī)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yè)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yè)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