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不是。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只有經過法院判決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才能認定一個人有罪。
有很多種情況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當事人在公安局偵查過程中、檢察院審查起訴過程中,都放人了,這些情況,都不能認定這個人定罪。
但是,48小時不放人,盡管暫時不能認定其有罪,但是確實說明這個人可能以后會判處有罪。
公安抓人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傳喚四十八小時不放人是不一定被定罪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而且由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刑拘或者是做出其它強制性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的措施。對被盤問人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于批準繼續(xù)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于不批準繼續(xù)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經繼續(xù)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述規(guī)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述規(guī)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一、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的情形:
1、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2、通緝在案的;
3、越獄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 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xù)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48小時不放人不一定就是定罪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若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并上議,但必須要將扣留的人釋放,若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在進行復核。
法律分析
不一定不放人就是定罪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了,根據法律和公安部規(guī)定,公安機關檢查對象是在24小時,嫌疑人是48小時,與案件有關的打架,詐騙等等違法人員,超過48小時的審查時間后,可以繼續(xù)申請延長期限。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F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治安拘留最長期限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天。若被拘留超過48小時,不一定就是被定罪了,而且由公安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刑拘或者是做出其它強制性的措施。在拘留之后,公安機關應立即通知拘留人家屬,若經繼續(xù)盤問,在前述規(guī)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24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二十四個小時不放人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并不是說會被判有罪,而是會有執(zhí)法部門對當事人進行拘留,或者采取其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他強制措施。在司法實踐中,被詢問人從被送到派出所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的那一天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經同意繼續(xù)訊問的,應立即告知其家人或其所屬單位。如果不允許進行審訊,則應立即將其釋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fā)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
派出所24小時不放人會怎么樣派出所24小時不放人可以直接去派出所申請放人。根據相關規(guī)定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傳喚期限屆滿,未作出采取其48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傳喚。
一、派出所24小時不放人會怎么樣
1、派出所24小時不放人可以直接去派出所申請放人。根據相關規(guī)定,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傳喚期限屆滿,未作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傳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guī)和上級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權限,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fā)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wèi)國家安全。
二、派出所24小時不放人是定罪了嗎
派出所24小時不放人不一定就是定罪了,被訊問人被帶到公安機關后,拘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需要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48小時,并保存訊問筆錄。對同意繼續(xù)質證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所在單位。拒絕批準進一步質證的,應當立即釋放。 最好不要觸犯國家法律,做個良好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