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在懷孕期間 合同到期 怎么辦? 勞動合同到期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勞動者處于孕期、產期、一年哺乳期內的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單位應當續(xù)延(不是續(xù)簽)原合同至勞動者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然后雙方再決定是否續(xù)簽合同,到時如果單位不續(xù)簽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1.1后的該單位 工齡 支付 經濟補償金 ,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 工資 ,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如果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單位直接終止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xù)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 賠償金 ,2008.1.1前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guī)定 解除勞動合同 : (一)從事接觸 職業(yè)病 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規(guī) 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勞動合同終止 : (一) 勞動合同 期滿的;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 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 第二項規(guī)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 工傷保險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女性本身負擔著生育的職責且還增加了工作的壓力必然需要得到法律和單位的保護,所以單位在發(fā)現員工懷孕且合同快到期的時候必須續(xù)簽合同以保護女職工的權益。若有單位侵權現象可以 委托律師 訴訟 。
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解釋我國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的 勞動法 律對相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護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懷孕就是勞動者合法權益之一。我國的相關勞動者如在懷孕期間,相關的勞動 合同到期 的,用人單位應在其生產后,恢復正常的狀態(tài)下才能夠進行這類 勞動合同 的解除,保護這類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一、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怎么辦 為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guī)定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 女職工 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自身有重大過錯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得 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為防止用人單位變相損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忽視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特別保護,《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還特別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續(xù)簽,原勞動合同自動續(xù)延至哺乳期屆滿, 工資 待遇按原勞動合同執(zhí)行,勞動者照樣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二、 女職工產假 期間有何待遇 我國法律規(guī)定, 產假 期間,工資照發(fā),但實踐中應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未女職工繳納 生育保險 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 醫(yī)療費用 ;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yī)療費用; (四)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 社保 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 產假工資 ,但由于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30×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于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于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fā),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 崗位工資 、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y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勞動者這類情況下,相應的用人單位不能夠解除相關的勞動合同。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女性的勞動者在進行這類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應對其進行相應的補助,保護這類人的相關權益。如勞動者被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的,可以進行相應的仲裁辦理。
女職工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怎么辦?一、懷孕期間 合同到期 怎么辦? 女職工 在三期內(孕期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 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期限 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不需要續(xù)簽! 為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guī)定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女職工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自身有重大過錯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此外,為防止用人單位變相損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忽視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特別保護,《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還特別規(guī)定, 勞動合同 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續(xù)簽,原勞動合同自動續(xù)延至哺乳期屆滿, 工資 待遇按原勞動合同執(zhí)行,勞動者照樣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二、 女職工產假 期間有何待遇 我國法律規(guī)定, 產假 期間,工資照發(fā),但實踐中應分兩種情況討論懷孕期間趕上合同到期怎么辦 :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未女職工繳納 生育保險 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 醫(yī)療費用 ;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yī)療費用; (四)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 社保 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 產假工資 ,但由于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30×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于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于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fā),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 崗位工資 、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y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 北京 市規(guī)定,只有具有北京市常駐戶口的職工才能繳納生育保險。 為了確保每一位勞動者的權益都受到保護, 勞動法 也是在各個方面規(guī)范用人單位的行為,當勞動者入職后都要 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也是為了更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xù)期,用人單位也要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 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