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對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的認定主要有三個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的認定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和對逃逸的后認定。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
擴展資料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處罰標準如下:
1、違反交通管理法規(guī),造成重大事故、重傷、公私財產(chǎn)死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事故發(fā)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
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肇事逃逸認定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的三個要件如下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1、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是為了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2、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即先前行為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并非僅限于逃離事故現(xiàn)場。
一、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是什么
1、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如下:
(1)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是為了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
(2)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即先前行為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并非僅限于逃離事故現(xiàn)場。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犯罪主體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3、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
4、在客觀方面上,必須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肇事逃逸的認定條件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的認定條件為時間上當事人知道已經(jīng)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是為逃避法律責任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已經(jīng)離開交通事故現(xiàn)場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而離開現(xiàn)場,則不能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
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根據(jù)《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guī)定(公安部70號令)》規(guī)定“ 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是指 發(fā)生交通事故 后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 交通事故當事人 為逃避法律追究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 交通事故現(xiàn)場 的行為。- 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肇事逃逸認定的三個要件 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而離開現(xiàn)場,則不能認定為“ 交通肇事后逃逸 ”。如〈案例1〉:孫某駕駛兩輪摩托車馱載其朋友劉某(二人均喝酒過量)超速行駛時,因路上顛簸,劉某從摩托車上跌落頭部著地,致顱腦損傷而當場死亡。而當時孫某對此一無所知,仍然繼續(xù)駕車狂奔,直至被人發(fā)現(xiàn)將其截獲。本案中,孫某雖然離開了現(xiàn)場,但因其主觀上對劉某墜地身亡這一交通事故并不“明知”,故不宜認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認定其構成一般 交通肇事罪 。需要強調(diào)的是,我們這里所說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如果行為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 造成交通事故 而裝作不知道,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shù)人是因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其他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xiàn)場后,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認定時加以區(qū)分,以保證準確適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縱。如〈案例2〉:司機宋某違章駕車,將一行人于某撞死,正當宋某對于某進行搶救時,于某的親友及當?shù)厝罕娐動嵹s到,持械對宋某進行毆打。宋某被逼無奈,駕車逃離現(xiàn)場,直接到當?shù)毓?派出所報案 。本案中,宋某的逃跑行為就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當然,需要說明的是,行為人出于正當目的逃離現(xiàn)場后,必須及時向有關機關報案,接受法律處理,否則,如果行為人一逃便杳無音信,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