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的簡易程序有兩種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一是當事人在符合條件下即行撤離事故現(xiàn)場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自行處理交通事故二是公安機關對符合條件的事故按簡易程序處理。其中后者包括警察在事故現(xiàn)場的簡易處理程序在當事人撤離現(xiàn)場后因賠償問題不能自行解決而報警案件的處理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使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如何確定賠償責任?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的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經交通警察當場處理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各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由機動車方當場賠付400元(含)以內的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交通警察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記載后,機動車方當事人可持《認定書》到保險公司索賠(包括2006年7月1日以前已經生效且在保險期的商業(yè)第三者責任保險)。 2、機動車之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依法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由各方當事人到保險公司索賠。
交通事故簡易處理1、在事故現(xiàn)場的處理程序,當事人不撤離現(xiàn)場的,交通警察應當記錄交通事故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lián)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tài)、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xiàn)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2、當事人自行撤離現(xiàn)場后,協(xié)商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簡易處理程序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當事人自行撤離現(xiàn)場后,協(xié)商損害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應當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協(xié)議書或者交通事故相關文字記錄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記錄,由當事人簽名,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廈門市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保險快速理賠規(guī)定有哪些第一條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暢通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提高交通事故處理效率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配合實施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快速處理辦法簡易處理后期賠償 ,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加快理賠速度,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應當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解決,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或者現(xiàn)場執(zhí)勤民警認定的交通事故,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快速理賠。
第三條對于能夠通過簡單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模糊責任”的概念確定責任和索賠:
1.如果一方對事故負全部責任,責任方應承擔全部損失,責任方的保險公司負責調查和確定所有受損車輛的損失索賠。
2.當事人共同責任的,各方的損失由各方承擔,由承保受損車輛的保險公司負責調查確定損失索賠。
第四條設立統(tǒng)一的交通事故自洽舉報專用電話。電話:5650110
第五條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的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每個人都應該與交通事故處理者協(xié)商,通過專門的電話進行報告。
2.各方共同駕車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確認事故。
3.填寫保險索賠申請表。
4.將《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處理記錄》帶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進行損害評估。
5.損失評估完成后,損失評估人員應出具損失評估單,并提供相關索賠文件,說明索賠過程。
6.責任方持《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記錄》辦理索賠的,保險公司應在受理索賠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執(zhí)勤民警當場識別的,應當按照下列方式理賠:
1.當事人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帶報告編號的《事故確認書》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進行損害評估。
2.損失評估完成后,損失評估人員應出具損失評估單,并提供相關索賠文件,說明索賠過程。
3.責任方持《事故認定書》索賠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受理索賠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賠償金。
第七條對于程序簡單、處理迅速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在事故發(fā)生后2小時內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進行損害評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的,應經承保保險公司批準,按約定時間辦理。
第八條各保險公司及其從業(yè)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發(fā)現(xiàn)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中存在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欺詐行為,應當及時報警。